小型公司章程范本(精選23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章程,章程是組織的規程或辦事條例,也泛指各種制度。寫章程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小型公司章程范本,歡迎大家分享。
小型公司章程 1
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訂立公司章程是設立公司的條件之一。審批機關和登記機關要對公司章程進行審查,以決定是否給予批準或者給予登記。
有限公司章程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決定,由一方共同出資設立濟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濟南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條 公司住所:濟南市
第二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 萬元實收資本:人民幣 萬元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進行公告。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時間
第五條 股東姓名(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時間如下:股東出資時間股東(名稱)姓名證照號碼出資方式出資額(人民幣)比例
第五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六條 公司設立執行董事,由股東擔任,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2)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制訂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5)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7)提名公司經理人選,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第七條 股東作出的公司決定采取書面形式,簽字后制備于公司,公司設立經理1名,由股東擔任或聘任(解聘)。經理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投資人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第八條 公司設立監事1名,由股東聘任產生。監事對股東負責。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經理行使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經理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公司會議;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6)接受《公司法》規定的監事的責任和義務
第九條 公司執行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六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十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當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作財務會計報告。
第十一條 財務會計報告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1.資產負債表;
2.損益表;
3.財務狀況變動表;
4.財務情況說明書;
5.利潤分配表。
第十二條 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條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設會計帳冊。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第十四條 公司交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上一年度虧損;
2.提取10%列入法定公金;
3.提取5%-10%列入法定公益金;
4.提取任意公益金;
5.投資人取得投資利潤。公司法定公積金累積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是否提取任意公積金由投資人決定。公司不得彌補公司虧損和法定公積金、公益金之前分配利潤。
第十五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十六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為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十七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2)股東決定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無法繼續經營的;
(6)宣告破產。
第十八條 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八章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備案登記。
第二十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為準。
第二十一條 公司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一式三份,公司留存一份,股東各持一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小型公司章程 2
一、監事會的組成
本公司創業初期規模較小,可以設一名執行監事、一名外部監事,不設監事會。
執行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連任。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二、監事的任職條件
監事的任職條件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各項關于經營性質法律法規的要求。
具有較為完善的受教育經歷,有較為豐富的企業經營管理及財務、法務等方面的經驗及學習經歷并能接受后續教育。
不得對企業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隱匿不報;不得有與企業串通編造虛假檢查報告的行為。
三、執行監事的職權和義務
執行監事行使以下職權:
1.監督檢查公司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以及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對董事會重大決策、企業經營活動中數額較大的投融資和資產處置行為等進行重點監控,并向股東會提出建議;
2.監督檢查公司財務,通過查閱財務會計及與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其他資料,驗證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
3.監督檢查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4.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5.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監事會成員應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執行監事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企業章程,忠實履行監督職責,嚴格執行監事會決議,對檢查報告內容保密,不得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
2.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財經紀律的規定,正確行使監督權力,客觀公正地評價和反映企業的經營、財務狀況和領導人員的工作業績;
3.向股東會提交相關工作報告,包括監事會換屆、延時換屆申請報告;更換、增補監事申請報告;監事會決議和紀要;監事會年度工作報告、專項檢查報告、日常檢查報告等;
4.制定監事年度工作計劃和各項工作制度,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各類監督信息資料,建立必要的`企業信息資料庫,確保監督檢查的規范性。
外部監事除與內部監事享有同等權利、履行同等義務外,還須承擔和遵守以下工作職責與履職紀律:
1.在年度和任期結束后,須向股東會提交書面履職報告;
2.在公司召開董事會前,應將會議具體議程和會議審議的重大事項向所派出部門報告,并根據派出部門的意見,在董事會會議上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3.不得接受企業的任何饋贈;不得在企業中為自己、親友或者其他人謀取私利;不得接受企業的任何報酬和福利待遇;不得在企業報銷應有個人承擔的任何費用;
4.完成監事會交辦的其他事務。
企業在監事會履職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直至撤銷職務;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責任:
1.拒絕、阻礙執行監依法履行職責的;
2.拒絕、無故拖延向執行監事報送財務會計報告、報告重大經營管理活動情況和提供相關資料的;
3.隱匿、篡改、偽報重要情況和有關資料的;
4.有阻礙執行監事監督檢查的其他行為的。
四、監督檢查工作
監督檢查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過程監督原則。以財務監督為核心,對企業決策過程、決策執行和重要經營管理活動實施全過程監督。
2.時效性原則。要隨時了解、掌握和跟蹤企業重要
3.及時報告原則。執行監事每次對企業有關方面的檢查結束后,應當及時作出檢查報告,發現危害及可能危害公司資產安全的問題,及時提出監督意見、建議。
4.不參與不干預原則。執行監事不參與企業經營決策、不干預企業經營活動,對企業經營決策和經營活動不直接發表肯定或否定的意見。
監督檢查工作的形式:
執行監事一般每年對企業定期檢查一至二次,并可以根據實際需要不定期地對企業進行專項檢查。
1.日常監督檢查:對企業日常運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年度監督檢查:對企業的年度經營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專項監督檢查:對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情況,對企業有可能或已經導致公司資產嚴重損失的行為,發現企業經營情況異常的,則須進行專項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1.聽取企業負責人對有關財務、資產狀況和經營管理情況的匯報,召開與監督事項有關的會議;
2.查閱企業的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資料以及與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其他資料;
3.核查企業的財務、資產狀況,向職工了解情況、聽取意見,必要時可要求企業負責人對有關情況作出說明;
4.向財政、工商、稅務、審計、海關等有關部門和銀行調查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管理情況。
小型公司章程 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的行為,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律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公司章程范本。
第二條 公司名稱:寧夏廣軟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條 公司住所:銀川市民族南街184號
第四條 公司由 王濤 郭軍儉 霍禮鈴 共同投資組建。
第五條 公司依法在銀川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公司經營期限為10 年。
第六條 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七條 公司堅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關的監督。
第八條 公司宗旨:自主創新、專注務實,服務社會
第九條 本公司章程范本對公司、股東、執行董事、監事、經理均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 本公司章程范本經全體股東討論通過,在公司注冊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十一條 本公司經營范圍:計算機系統集成,通訊工程,安防工程。
第十二條 本公司注冊資本為 貳佰 萬元人民幣。
第三章 股東的姓名
王濤 郭軍儉 霍禮鈴
第四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股東享有的權利
1、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2、有選舉和被選舉執行董事、監事權
3、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權;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5、依法轉讓出資優先購買公司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6、優先認購公司新增的注冊資本
7、公司終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第十五條 股東負有的義務
1、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2、辦理公司注冊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遵守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六條 本公司股東出資情況如下:
股東甲:王濤 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67萬元整,占注冊資本的34 %。
股東乙:郭軍儉 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66萬元整,占注冊資本的 33%。
股東丙:霍禮鈴 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66萬元整,占注冊資本的 33%
第五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七條 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其出資,不需要股東會同意。
第十八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
1、須要有過半數以上并具有表決權的股東同意
2、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若不購買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九條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5、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的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兼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條 股東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定期會議應當每年召開一次,當公司出現重大問題時,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一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要,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紀要上簽名。
第二十二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5、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 執行董事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 公司章程范本中公司設經理,經股東會同意可由執行董事兼任。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有關負責管理人員。
第二十六條 公司設立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七條 監事任期每屆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 監事行使以下職權:
2、當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小型公司章程 4
為了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保障商品房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售房市場和工作人員
一、市場營銷部是商品房銷售管理的第一責任部門。
二、市場營銷工作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目標,營銷人員必須發揚愛崗敬業、團結奉獻精神,具有責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給的商品房營銷任務。
三、售房有形市場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設的窗口,營銷人員要做到誠實守信、規范交易、熱情服務,自覺維護公司的聲譽和形象。
四、市場營銷部在新建項目開盤前,應認真作出切實可行的.營銷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在實施過程中,銷售價格未經批準不得變更。
五、房屋預售建筑面積由投資發展部會同市場營銷部計算,房屋銷售面積須經房管局測量復核后,列出明細表,雙方工作人員書面確認無誤后,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財務部備案。在預售過程中不得擅自變更。
六、工作人員要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顧客介紹商品房時要講究服務態度和推銷技巧,做到宣傳力度大、范圍廣、影響深、效果好。
七、在銷售商品房屋工作中,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設立銷售帳本、房屋預訂登記本、房屋移交登記本、售后服務登記本;認真簽訂和及時發放房屋預售協議書、房屋買賣合同、房屋使用說明書和質量保證書。
八、銷售帳薄的記錄要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月底及時向總經理上報銷售情況,及時報表。
九、房屋銷售后,要及時將預售協議書、買賣合同、結算單等銷售資料整理入檔管理。
十、所有購房款必須由市場營銷部于收款當日交財務部,存至指定銀行帳戶,嚴禁公款私存。
十一、營銷人員要圓滿完成各自的銷售任務,負責從介紹房屋、交款、貸款、結算、簽訂合同、房屋移交、維修等等營銷過程中的全部工作。
十二、營銷人員要保守商業機密,確保商品房價格、戶型、銷售情況等內部信息不泄露。
十三、除完成銷售任務以外,營銷人員要服從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合同的簽訂與管理
十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要明確以下內容:當事人名稱或姓名、房屋狀況、銷售方式、房屋面積、價格、價款、付款方式和時間、交付使用條件和日期、建設標準、配套設施狀況、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面積差異處理方式、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五、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要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做到合法、嚴密、可行。
十六、妥善保管房屋買賣合同檔案,每份合同在蓋章前都必須到公司辦公室登記、編號。市場營銷部負責建立合同管理臺帳(包括序號、合同號、簽約日期、對方姓名),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商品房按揭貸款和其它業務
十七、為購房戶辦理按揭貸款,要熟悉業務,熟練掌握操作流程,必須按照銀行規定簽定合同,做到辦證細心,資料齊全,專人辦理。
十八、結合公司發展計劃,制訂商品房營銷計劃和實施方案,充分調動營銷人員的積極性,提高經濟效益。
十九、市場營銷部會同投資發展部、項目技術部做好竣工商品房的移交工作,現場查驗土建、水電等配套設施并核實房屋面積,確認無誤后(竣工房屋面積須經房管部門書面認可),查驗人員辦理書面移交手續。竣工建筑明細表報副總經理批準后,由市場營銷部據此編制房屋銷售結算清單,報財務部備案,不得擅自變更。
小型公司章程 5
1、物業部員工須保持制服乾凈、儀容干凈及精神飽滿,佩帶上崗證。
2、無論對待住戶、同事及各階層人士,均應以禮相待,耐性解釋,適時為客戶解決實際困難,保持彼此之間的良好關系。
3、每位員工必需遵守依法管理,熱誠服務,廉潔奉公,業主至上的宗旨。
4、必需嚴格遵守輪值班制度,不得無故遲到、早退、遇有特別情況需請假時,應事先取得管理部負責人同意,而物業部負責人之請假則需獲得公司領導的`同意。
5、員工不得在當班時間內別客戶做職責范圍以外的私人服務的工作。
6、員工不得私自參加住戶樓宇的買賣及租賃等事務,住戶委托租賃由物業部服務中心負責。
7、物業部負責人必需執行公司之各項指示,并定期召開員工工作會議,向公司作定期匯報,員工應服從負責人的工作調配及崗位編排。
8、不準挪用公司財物及對公司有欺詐及不誠實行為。
9、不得假借公司名義或利用職權做有損公司聲譽或利益之行為。
10、不得向住戶或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禮物、錢財或利益。
11、全部公物不得挪用于私人,不得有意損壞公司財物,損壞公物,須負責賠償。
12、臺風暴雨期間,各員工必需依時當班,堅守崗位,依照公司所頒布的指示進行防風、防洪工作。
13、必需遵守公司所發出的一切通告規定和規章制度。
14、每個員工都是義務消防員,無論在什么時刻,什么場合,聽到傳喚后,不得有任何理由無故不回,應有召之即來,來之能戰的職業素養。
小型公司章程 6
第一級、客戶登記
設計師對來訪客戶做詳細詢問,填寫規范客戶登記表,確保與客戶相關數據的采集完整、準確。
第二級、設計審核
每一套設計圖紙,均須有審核及客戶認可簽字,確保設計合理,圖紙準確。
第三級、設計師進行全程服務
設計師不僅在施工前向客戶提供滿意的'`咨詢及設計服務,而且在開工后施行全程跟蹤服務,即每個工地至少去三次。
第四級、工長與客戶一道實施逐步質量認定制度
工程進展中的每一步,工長應與客戶做逐步質量認定,發現問題,及時改正。
第五級、工程巡檢逐家巡回檢查
工程巡檢對每一個工地的`施工情況做巡回檢查,對所存在問題及時解決,確保施工按期、按質進行。
第六級、工程部經理抽查
工程部經理對在施工程做一定比例抽檢,防止遺留問題發生。
第七級、監察部電話回訪員對在施工程客戶訪問,監察部經理、監察員定期對在施工地監察
公司投訴接待員對在施工程做逐家電話回訪,征詢客戶意見,對客戶提出的問題迅速報告工程部和監察部經理給予及時解決。監察員每周工地巡查不少于2次,監察部經理每周查工地不少于1次。
第八級、監察部電話回訪員電話回訪
在質量保修期中,公司電話回訪員將定期對客戶做電話抽查回訪,對客戶提出的問題給予及時解決。
小型公司章程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有限公司(下稱公司)分公司的規范運作,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下稱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分公司是指根據公司發展和規劃,為提升公司競爭力的需要而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體的公司,包括全資分公司。
第三條:公司與分公司之間是平等的法人關系。公司依法對公司享有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取管理者權利。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分公司及公司分公司。公司委派至各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就應嚴格執行本制度,并應依照本制度及時、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導、監督等工作。
第五條:遵守公司關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各項管理制度,做到誠信、公開、透明。
第二章:規范管理
第六條:公司透過股東決定股東大會行使股東權利。公司依據對公司規范化運作以及行使對分公司的重大事項監督管理權,對被投資企業依法享有投資收益、重大事項決策的權利。同時,負有對分公司指導、監督和相關服務的義務。
第七條:公司向分公司推薦高級管理人員候選人員由分公司董事會確定或提名。
第八條:份公司須及時向公司報告重大業務事項、重大財務事項以及其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并嚴格按照授權規定將重大事項報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分公司須及時在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會議結束后當日向公司董事會秘書報送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等重要文件,通報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
第九條:分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對公司和任何分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利用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職分公司的財產,未經公司同意,不得與任職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上述人員若違反本條規定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職責,涉嫌犯罪的,依法追求法律職責。
第十條:分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應于每年度結束后30日內,向公司總經理提交年度述職報告,在此基礎上按公司考核制度進行年度考核,連續兩年
考核部貼合公司要求者,公司將提請分公司董事會、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按其章程規定予以更換。
第十一條:分公司應建立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分公司管理層的`人事變動應向公司匯報并備案。
第三章:財務風險管理
第十二條:分公司與公司實行統一的會計制度。分公司財務管理實行統一協調、分級管理,由公司財務部對分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等方面實施指導、監督。分公司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完善內部組織機構及管理制度,并參照公司的有關規定,建立和健全分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內控制度,并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第十三條:分公司需每月向公司遞交月度財務報告或報表(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向他人帶給資金及對外擔保報表),每一季度向公司遞交季度財務報表。分公司應在會計年度結束后一個月之內向公司遞交年度報告,年度報告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向他人帶給資金及對外擔保報表。
第十四條:未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準,分公司不得帶給對外擔保,也不得進行相互擔保。
第十五條:因經營發展和資金統籌安排的需要,分公司需對外借款時,應充分思考對貸款利息的承受潛力和償債潛力,在征得公司同意,并按照分公司相關制度的規定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后方可實施。
第四章:內審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可定期或不定期實施對分公司的審計監督。資料主要包括:經濟效益審計,工程項目審計,重大經濟合同審計,制度審計及單位負責人任期經濟職責審計和離任經濟職責審計等。分公司應當做好理解審計的準備,并在審計過程中應當給予主動配合。
第十七條:公司內部審計制度適用于分公司內部審計。
第五章:運營管理
第十八條:分公司的運營及發展規劃須服務于公司的發展總體戰略規劃。
第十九條:分公司應完善投資項目的決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強投資項目的管理和風險控制,分公司進行投資前,需經分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批準,未經批準分公司不得從事此類投資活動。在報批投資項目之前,應當對項目進行前期考察調查、可行性研究、組織論證、進行項目評估,做到論證科學、決策規范、全程管理,實現投資效益最大化。
第二十條:在經營投資活動中由于越權行事給夠公司和分公司造成損失的,應對主要職責人
員給予批評、警告、直至解除其職務的處分,并且能夠要求其承擔賠償職責。
第六章:信息披露及檔案管理
第二十一條:分公司應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的有關規定,帶給真實、準確、完整信息匯報給公司。分公司應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明確審議程序,及時向分管負責人報告重大業務事項、重大財務事項以及其他可能對公司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并嚴格按照授權規定將重大事項報公司董事會審議或股東大會審議。
第二十二條:分公司應及時向公司董事會秘書報備該公司的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等重要文件,通報可能對公司產生較大影響的事項。
第二十三條:分公司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規定的屬于分公司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公司董事會秘書。
第二十四條:分公司總經理或執行董事是其信息披露第一職責人,負責分公司信息披露匯報工作,對于依法應披露的`信息應及時向公司董事會秘書匯報。分公司應當向公司有關部門報送其企業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出資協議書、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和公司章程(復印件)等內控制度的文件資料。分公司變更企業營業執照、修改章程或其他內部控制制度后,應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報送修改后的文件資料,保證其相關資料的及時更新。
第七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五條:分公司根據自身狀況,結合公司的考核獎懲及薪酬管理制度,建立適合分公司實際的考核獎懲及薪酬管理制度,經分公司總經理或執行董事核準后報備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第二十六條:分公司應于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根據年度經營指標及審計確認的經營成果對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實施獎懲。
第二十七條:分公司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不能履行其相應的職責和義務,給公司或分公司經營活動和經濟利益造成不良影響或重大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分公司董事會給當事人相應的處罰,同時當事人應當承擔賠償職責和法律職責。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未作規定的,適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制度與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觸時,以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會審議透過后實施,解釋權屬于公司董事會。
小型公司章程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深圳七十二健康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的組織行為,保護總公司和各投資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各分公司規范、有序、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和總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所屬分公司。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的分公司包括由總公司與其他投資人共同投資、且由總公司或分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雖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夠實際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間接控股)。
第四條:總公司作為分公司的股東,按公司投入分公司的資本額享有對分公司的資產收益權、重大事項的決策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取權和財務審計監督權等。分公司作為總公司的下屬機構,總公司對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權。
第五條:總公司分公司實行集權和分權相結合的管理原則。對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免、重大投資決策(包括股權投資、債權投資、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重大項目投資等)、年度經營預算及考核等將充分行使管理和表決權利,同時將對各分公司經營者日常經營管理工作進行授權,確保各分公司有序、規范、健康發展。
第六條:加強總公司對分公司資本投入、運營和收益的監管,監控財務風險,提高總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資本運營效益。各子公司要依法自主經營,在總公司的統一調控、協調下,按市場需求自主組織生產和經營活動,努力提高資產運營效率和經濟效益,提高員工的勞動效率。
第二章:經營管理
第七條:總公司將根據發展需要,對各分公司的經營、籌資、投資、費用開支等實行年度預算管理,由總公司根據市場及企業自身狀況核定并下發各分公司的`年度經營、投資、籌資及財務預算,并將年度預算按月、季分解下達實施。各分公司應確保各項預算指標的實施和完成。
第八條:各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股權處置權、資產處置權、對外籌資權、管理制度權和各種形式的對外投資權。分公司處置資產須事先向總公司作出詳細的書面報告,經總公司批準后按有關規定處理。
如為經營活動需要,確需增加籌資、對外投資和自身經營項目開發投資及重大固定資產投資的,務必在事先完成投資可行性分析論證后,由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查后提請總公司董事會批準方可實施。
需增加籌資,實施時事先向總公司財務部提出申請,并明確說明所需資金數量、用途、投向、用款進度,經總公司董事長批準后由財務部協調解決。
第九條:各分公司務必依法經營,規范日常經營行為,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總公司規定從事經營工作。
第十條:各分公司要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確企業內部各管理和經營部門的職責,根據總公司的相關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健全和完善內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統而全面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并上報總公司審查備案。
第十一條:總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統,各分公司的核算及管理系統都應納入本系統管理,務必按照真實、準確、及時、全面的原則反饋經營、財務、人事、資產、投(融)資等信息,為總公司的經營決策帶給科學的依據。
第三章: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條:各分公司應依法設立董事會,總公司安排人員協助管理。
第十三條:子公司的經理(包括經理、副經理)由總公司提名并提請分公司的董事會任命和解聘,分公司的經理由總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經理務必對任職公司高度負責,務必具備充分行使職責和正確行使權力的潛力,確保分公司經營管理工作規范有序進行。被聘用的子公司部門經理應與子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分公司部門經理應與總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應明確聘用期限、職責、權利、義務及應享受的待遇和違約的處理等條款。
第十四條: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實行總公司委派制,并由總公司財務部對其直接負責。
第十五條:在總公司定員范圍內,各分公司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需報總公司審查備案,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人員、及設立新崗位等。
第十六條:各分公司錄用員工一律實行公開招聘制度,應制定員工的招聘錄用、辭退及人事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備案。
第十七條:建立各分公司經理向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的定期報告制度。分公司管理制度分公司的經理務必每季度向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進行一次全面詳實的經營狀況報告,每年向總公司董事會進行一次述職報告。
第十八條:分公司應制訂薪酬管理和獎懲制度,報總公司批準。分公司、子公司總經理的薪酬由總公司確定。分公司副經理的薪酬由分公司、子公司總經理擬定報總公司審查確認。分公司部門員工的薪酬由分公司總經理確定。分公司全體員工的薪酬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發放確定并發放。
第四章:財務管理
第十九條:分公司應根據國家法律和法規及總公司規定制定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報經總公司審查確認之后執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執行。
分公司經理在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財務活動中理解總公司的監督和業務指導,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財務預、決算方案;
2、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采購、銷售計劃;
3、組織制定所在公司的財務管理、采購、資產管理等方面的具體實施辦法,報總公司審批、并由總公司統一購買分配;
4、支持并保障所在公司的財務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第二十條:各分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2、固定資產購買、建造、重大改造及裝修和資產處置管理制度;
3、預算管理制度;
4、費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未經總公司批準,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業和個人借支資金以及帶給任何形式的擔保(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等)。
第二十二條:各分公司的財務會計核算務必依法、真實、準確、及時、規范,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虛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虛攤、不攤或少攤成本、費用。分公司企業所得稅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申報繳納。分公司除企業所得稅外的其他各項稅費、分公司的所有稅費均由各單位財務自行申報繳納。
分公司下述會計事項按照總公司的會計政策執行:
1、分公司、子公司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等應遵循總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規定。各項資產計提減值準備所構成的損失計入資產減值損失。
2、分公司應當按照總公司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和對外披露會計信息的要求,及時報送會計報表和帶給會計資料。其會計報表同時理解總公司委托的注冊會計師的審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計。
第二十三條:各分公司務必按月編報會計報表并在次月5日前上報、按季編報完整的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報表說明)并在季末次月10日前報送總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向總公司報送的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務必經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查確認后上報。分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要對本公司報送的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的真實性負責。
第五章:重大事項管理
第二十四條:各分公司應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審議程序,及時向總公司分管負責人報告重大業務事項、重大財務事項等重要文件,以及其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并嚴格按照授權規定將重大事項報公司董事會審議或股東大會審議;分公司對以下重大事項應當在發生后一小時內報告總公司董事會:
1、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2、重要合同(借貸、委托經營、受托經營、委托理財、贈予、承包、租賃等)的訂立、變更和終止;
3、重大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虧損;
4、遭受重大損失(包括產品質量,生產安全事故);
5、重大行政處罰;
第二十五條:分公司、子公司的負責人是所在公司的`信息報告第一職責人,同時各分公司、子公司應當指定專人作為指定聯絡人,負責向總公司報告信息。
第二十六條:內幕知情人員對總公司及分公司未公開信息負有保密職責,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泄露尚未公開披露的信息。
第六章:審計監督
第二十七條:總公司設立審計部,對公司董事會負責。各分公司應理解總公司的審計監督,積極配合總公司審計部門完成總公司指令的各項審計工作,任何單位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總公司審計人員依法執行審計任務,不得打擊報復審計人員。
第二十八條:總公司審計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各分公司、子公司進行審計。以便于總公司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經營者的工作業績做出全面評估,并及時了解分、分公司的重大事項。
第二十九條: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離任,務必由總公司對離任的經理或財務負責人在任職期間的工作狀況進行全面審計。
第三十條:各分公司、子公司對外簽訂的重大經濟合同務必報備總公司審計后實施,未經審計確認的重大經濟合同不得實施。重大經濟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固定資產購買、建造和裝修改造合同及預算和決算書;
2、對外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合同;
3、與其他投資人合作項目開發合同;
4、任何形式的對外承諾、擔保、財產抵押和質押合同;
5、重大資產處置合同,包括股權轉讓、重大財產轉讓、租賃等合同。
第七章:個性審批事項
第三十一條:分公司發生下列事項,應事先征得總公司批準:
1、購買或出售資產;
2、對外投資(含委托理財、委托貸款等);
3、帶給財務資助;
4、租入或租出資產;
5、重大經濟合同;
6、債券或債務重組;
7、研究和開發項目的轉移;
8、總公司認定的其它事項。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各分公司務必按本制度規定認真履行有關事項的申請和報告職能,切實完善經營管理工作,并理解總公司的監督檢查。總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規定,分公司應當遵照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相抵觸時,以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由總公司董事會制訂并修改;由總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小型公司章程 9
一、總則
1、本制度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2、人事部是公司人事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其工作具有管理、指導、監督職權,并直接對公司分管總裁和總裁負責。
3、公司各部門須嚴格遵守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凡人事調配、人事任免、人員進出必須經人事部辦理有關手續,并以人事調令為依據。各部門發文凡涉及到人事、工資、勞保、社會保險金、職工培訓等事項,必須經人事部合議會簽。
二、聘用
1、對缺崗和預算招聘名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或定向對口專業學校招聘,嚴格任職標準,擇優錄用。
2、用人部門根據缺編情況提出補員報告,注明需求人數、任職標準,經人事部會簽,分管副總裁審核,總裁審批后,由人事部辦理。
3、人事部查閱人才信息庫存或發布招聘信息,標明所需崗位和人員的基本條件(包括年齡、身高、文化程度、專業水平、外語水平、工作經歷等)。
4、用人部門及其它部門可以推薦適任人選,但不得低于該崗位的任職標準,同時必須由推薦人簽名并注明與所推薦人選的關系。
5、人事部會同用人部門對報名和推薦的人員進行初審和面試。
6、人事部通知初審合格者參加筆試或口試,并會同相關部門組織人員出卷、閱卷,確定適合人選。
7、人事部將適合人選名單及個人履歷表報用人部門分管領導和人事部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批。
8、人事部依據審批結果通知錄用者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查,攜帶體檢證明到人事部報道并辦理相關手續。
三、勞動合同
1、公司實行總員額控制下的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據經營需要調整。
2、在勞動合同期內,如員工屬不稱職或犯有嚴重過失,公司有權按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3、合同期滿前35天由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填寫“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調查表”報公司人事部,人事部根據“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調查表”做好續簽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準備工作;如要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4、新聘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公司或新聘人員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須在一周前通知對方。
5、新聘人員試用期滿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試用考核表”,人事部核實、報總裁批準后予以轉正或解聘。試用人員的試用期限可視情況延長,但延長期限不超過6個月。
四、晉升
1、公司對各級行政管理技術職務實行聘任制,對擬晉升的聘任人員由人事部根據總裁辦公會意見組織考核鑒定,并將考核結果報總裁辦公會討論,總裁批準。
2、公司對某些空缺的干部崗位適時推行競聘上崗。通過公開崗位、公開要求,推行雙向選擇、公平競爭、擇優錄取。
3、公司急需或具有專業特長的干部崗位,由人事部根據總裁意見,直接辦理聘任試用手續。
五、調配
1、調配系指船員在公司所屬船舶內、及船岸之間的調動,或船、岸工作人員部門內部的崗位變動。
2、高級船員的調配由船務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提出建議,人事部會簽,用人部門分管領導和人事部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批。
3、普通船員在公司船舶間的調配由主管部門或船舶提出建議,船務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人事部會簽,分管副總裁批準。
4、船岸之間、岸基工作人員的調配由部門提出建議,人事部會簽,分管副總裁審核,總裁審批。
5、調配時應填寫“崗位調配表”。
6、人事部根據總裁審批意見下達調配通知。
7、解聘:
。1)、員工有正當理由可申請辭職,要求辭職的員工應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交書面申請,經公司人事部批準后,船舶或部門方可為其辦理離職清單及其它手續。
。2)、辭職的員工如受過公司出資培訓的,需按規定賠償公司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若員工未能按勞動合同規定而擅自辭職,公司不發給任何書面證明并按有關規定索賠一定的損失費。
。3)、對不能勝任現職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崗位的員工、以及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用人部門應提出書面報告,經主管部門簽署意見,人事部批準后予以辭退。
。4)、辭職、辭退員工必須在離開公司前交清工作和辦妥離職清單及其它手續方可離開公司,否則公司將追究其經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5)、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超過國家規定醫療期(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的為九個月)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公司有權辭退。
。6)、公司因經營情況變化辭退員工,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
七、考績
1、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每月對其所屬員工進行績效考核,人事部對考核結果進行審核或平衡,并根據考核結果確定當月效益系數的發放標準。
2、公司人事部每年底在每月度的績效考核基礎上統一組織年終綜合考核。
3、年終綜合考核采取個人書面述職(總結)、口試、筆試等多種形式進行,考核結果作為本年度評選優秀員工、下年度干部聘任的重要依據。
4、對考核不適任的`員工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終止勞動合同,也可以進行內部崗位調整,如不服從調整或調整后仍不適任應按照有關規定終止勞動合同。
八、培訓
1、為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公司各部門和船舶定期舉辦各種教育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不得拒絕參加。
2、船舶應在每年底根據主管機關的規定、要求和工作實際需要分別向船務管理部、酒店管理部提出下年度的培訓需求,船務管理部、酒店管理部集中審核后分別向人事部提出三船輪機部、駕駛部、酒店部,及本部門下一年度的培訓需求。
3、岸基其余部門在每年底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向人事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培訓需求。
4、人事部根據各部門和船舶的培訓需求編制全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報分管總裁和總裁審批后由各部門和船舶實施。
5、船員適任證書和各類專業考證培訓按主管機關的規定執行。
6、因工作需要、需公司出資的臨時性培訓,各需求部門必須提出書面報告,經職能部門和人事部會簽,總裁批準后方可執行;各部門、三船、人事部均應建立健全培訓臺帳。
九、退休
1、公司員工男性年滿六十歲,女性年滿五十歲者,應辦理退休。
2、對有特殊技能、或公司工作需要并身體健康的退休人員,經總裁批準,可簽訂“退休人員返聘協議書”,返聘使用。
十、臨時工的管理
1、船舶開航期間可聘用少量的臨時工,臨時工的崗位、名額由酒店管理部確定,人事部會簽,總裁批準。
2、駐船經理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在確定的名額內提出招收臨時工的報告,并注明擬安排的崗位,經酒店管理部和人事部批準后方可在沿岸招收健康、合格的臨時工。
3、駐船經理必須將所招收的臨時工的個人資料、指定醫院的體檢合格證明及時報船長、公司酒店管理部和人事部備案。
4、駐船經理必須安排專人對所招收的臨時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消防知識、專業知識、業務技能、員工手冊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以達到上崗標準。
5、公司對臨時工實行定崗培訓、定崗使用,原則上不予調配,以保證人員素質。
十一、附則
1、本制度應用中的問題,由公司人事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未盡事宜,由公司在適當時間再作補充規定。
3、本制度自下達之日起施行,以往相關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小型公司章程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認真貫徹執行《統計法》,保障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在新的形勢下進一步完善統計基礎工作管理,充分發揮統計在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保證與監督作用,不斷提高統計工作管理水平,根據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及項目管理體系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公司所屬各經營單位、機關各相關部室均執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機構設置
第三條根據上級要求和本企業需要,公司設置以下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
一、公司統計職能列入安全生產部,設立計劃、統計崗位,負責全公司的統計管理和各類報表的審核、編報工作。
二、公司基層各經營單位、機關計劃財務部、經營核算部、人力資源部、綜合辦公室、研究發展部、工程承包部、外埠國際工程部、市場營銷部等部門要配備具有初級以上統計職稱(或具有初級以上統計專業知識)的專(兼)職人員負責統計工作。
第三章職責與分工
第四條部門分工與崗位職責
一、公司統計工作主管領導負責統計文件的簽發,負責公司施工產值統計報表以及上報各級政府主管部門的'各類綜合統計報表的審核和簽批。
二、綜合統計:負責組織、領導、協調本單位的統計工作;完成國家及上級統計部門布置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統一管理本單位的各種統計原始記錄、統計臺帳、統計報表、統計數據;負責監督企業各部門切實執行國家統計制度和有關統計法規;負責企業統計人員的管理與培訓;參與企業經濟活動的`綜合分析與研究。
三、工程統計:負責匯總、編制施工產值統計報表;確認項目經理部的
統計報量;掌握本企業施工的工程項目、工程數量、開竣工日期、建筑業總產值及其構成;工程形象進度以及計劃執行情況等指標和資料;及時為公司主要領導、經營核算部、計劃財務部提供施工產值完成情況統計報表;建立健全相關統計臺帳。
四、財務部負責向安全生產部編報年報表C103表、季報C203表的各項指標,編報建設部月報建施快101表中企業利潤總額、工程結算利潤、應收工程款、竣工工程應收工程款等指標以及企業財務狀況等有關報表和資料。
五、經營核算部負責向安全生產部提供項目工程合同、分包工程合同、工程概(預)算、工程增減洽商、工程結算及公司內部單位分包項目結算書以及公司年消費鋼材、木材、水泥、平板玻璃、鋁材指標等有關數據和書面資料等。
六、人力資源部負責向安全生產部提供年報表C104表、季報C203表的相關指標,提供公司期末月人數構成(男、女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現場施工工人、持證上崗人員及其平均人數)等有關報表和資料。
七、綜合辦公室負責向安全生產部提供公司機關年(季)消費水、電情況及外購熱力費用;食堂年、季消費天然氣指標;企業擁有計算機總臺數、擁有網站數指標。
八、工程承包部負責向安全生產部提供年、季、月所承攬施工的工程項目、開竣工日期、合同總額、施工面積、完成產值、形象進度等指標及統計報表。
九、研究發展部負責向安全生產部提供年企業產業活動單位注冊情況、一級建造師人數等指標及資料。
十、市場營銷部負責向安全生產部提供工程中標通知書、建設單位注冊地址、工程量清單及其清單編制說明等資料。
十一、資產管理人員負責向安全生產部提供年末自有機械設備凈值、總臺數、總功率等指標。
十二、技術質量部負責向安全生產部提供工程質量評定情況,工程核驗證書,一次交驗合格率和一次交驗優良品率以及質量事故等報表和資料。
小型公司章程 11
1.目的
為提高公司文件處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使之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對公司的文件的體例格式、編制、編號、審批、發布、歸檔等文件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業標準作出明確規定,實現公司文件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文件管理的有效性和適應性。結合公司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及各部門文件和外來文件的'管理。
3.職責
公司總經辦是公司文件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文件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訂的起草及本制度的宣貫、發放、廢止工作,并負責在全公司范圍內對本制度執行的指導及監督。
總經辦負責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管理制度、行政性文件、法律法規文件、相關外來文件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各部門產生的內部使用的文件有部門負責人或者指定人員負責文件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文件編制、審批、發布的權責
總經辦負責組織制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及其他基礎性管理制度及行政性發文(通知、通告)等文件。
財務部負責制定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文件。
客服部負責制定公司客服管理制度文件。
生產部負責制定公司生產管理制度文件。
質檢部負責組織制定公司質量體系文件、產品認證文件,并負責制定質量管理制度、產品質量檢驗規程、檢驗作業指導書等文件。
設計部負責制定公司公司技術管理規范、產品技術標準、產品設計開發輸出文件(設計圖樣、產品bom、檢驗標準、規范測試)等文件。
工廠負責制定產品bom、產品工藝文件、操作規程、生產作業指導書等文件(由打樣工廠負責)。
公司及各部門文件制定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人員編制,公司副總或部門負責人審核,總經理批準。
公司及各部門文件分發布前,應向總經辦提交電子/紙張文件審核備案,并獲得文件號。
質量體系文件的編制、審核、批準、發布,依《質量手冊》和《文件控制程序》的規定執行。
4.定義
文件:公司文件是在公司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執行效力和規范體式的文書,是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的重要依據和工具。
受控文件:需要對文件的分發、更改、回收進行控制。隨時保持最新有效版本的文件,
非受控文件:不受更改/修訂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頁面無“受控”標識,文件更改/修訂后不必通知文件持有人。
外來文件:指來源于公司之外的與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有關的文件。(法律、法規、標準、行業規范、客戶要求等)
5.工作程序
文件的分類
文件屬性分類
。1)質量體系文件:質量方針、質量目標、質量手冊、質量體系程序文件、質量計劃及質量體系運行過程中形成的文件。
(2)行政性文件:公司的公告、通知、通報、報告、申請、傳真等。
(3)管理性文件:公司管理規章制度、工作流程、規范/規定等,如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產品設計開發流程等。
(4)技術性文件:產品標準、設計圖樣、工藝文件、操作規程、檢驗規程等。
。5)外來文件: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行業標準、供應商/客戶提供文件、設備文檔等。
文件階層分類
。1)一階文件:公司章程、公司經營規劃/計劃、質量手冊。
。2)二階文件:公司經營管理活動開展所有過程控制的程序文件。
(3)三階文件:管理制度、規范/規定、設計文件、技術規程、作業指導書、外來文件等。
(4)四階文件:各記錄表單、報表等。
小型公司章程 12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員工守則
一、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于開拓,求實創新。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財務分析工作是公司財務工作統一管理的重要手段,它與財務預算相結合,以達到公司各項財務工作的控制。財務分析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1、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2、利潤分析報告;
3、現金流量分析;
4、公司及各子公司財務狀況分析,隨時監控公司財務狀況。
5、新產品開發,投資決策分析;
6、資本運作分析。
7、差異分析及控制報告;
8、對銷售收入、經營計劃和財務指標進行分析;
9、成本分析、控制成本支出;
10、對各項費用定量分析,將費用支出控制在額定指標內;
財務分析工作的工作程序:
1、財務分析工作由公司財務部和管理部負責統一指導;
2、各子公司的財務部門在公司財務部指導下完成基本的財務分析;
3、凡各部門涉及財務分析需用的`各種資料,應按時、按要求提供,以滿足財務分析的要求。各個子公司帳簿體系的設置及會計核算應符合為財務分析提供所需信息的要求。
4、各子公司的財務分析要隨同月度、季度、年度的會計報表按規定時間上報公司。公司在收到下屬子公司財務分析后,結合下屬子公司會計報表及其他信息,及時完成綜合財務分析工作,報公司領導閱批。
第二條公司考核的財務指標為稅前利潤、銷售收入、投資收益率、應收帳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等。
車輛管理制度
一、公司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調度。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負責人先向辦公室申請,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辦公室根據需要統籌安排派車。
二、車輛用油由辦公室統一購買,油票由辦公室發放登記,桑塔納轎車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計算,面包車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計算,節獎超罰。公司車輛一律憑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三、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臺帳,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里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四、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特殊情況需增補油票的,須報公司領導批準。
五、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六、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貪污論處。
七、辦公室應按時辦好車輛保險、養路費繳納等各項手續,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
八、車輛使用按先上級、后下級;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后其他事的原則安排。除公司領導或各部門到有關部門、工地辦事外,單獨一人在城區辦事,原則上不安排車輛。
九、外單位借車,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
十、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面包車由投資發展部使用,由該部統一領油、維修、持有手續、承擔責任。如有臨時安排,其他部門用車,在用車期間內承擔責任,保持車況完好。
十一、車輛在下班后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公司院內,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十二、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項目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后,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準。
十三、違規與事故處理
1、下列情況,違反交通規則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引起的交通肇事;
(4)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小型公司章程 13
第一章總則
1、本制度是公司全體員工在實施公司經營目標過程中的指導規范和行為準則。
2、公司全體員工應認真學習、貫徹執行,維護公司利益和形象。
3、公司員工應發揚“嚴謹、細致、進取”的企業精神,為公司的發展而努力。
4、公司員工應倡導“品質、高效、誠實”的企業文化。
5、本制度解釋權屬公司行政人事部。
一、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ㄒ唬、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及決議;
。ǘ、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任何個人做無損公司形象、利益、聲譽和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ㄈ、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作的思想素質,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的實力和經濟效益;
。ㄋ模、公司提倡員工刻苦學習專業技術知識,努力提高其自身的思想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發揮聰明才智,為公司的`發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的福利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實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績效考核制度、評優樹先,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ㄆ撸⒐境珜笳鎰諏嵉墓ぷ髯黠L,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
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隊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ò耍、公司全體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項規章管理制度的行為,都要予是追究。
二、員工守則
。ㄒ唬、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熱愛公司,熱愛本職工作,關心并積極參與公司的各項管理;
(三)、樹立全局觀念,服從指揮,主動配合,不推諉,不扯皮,共同搞好相關工作;
(四)、遵守社會公德,團結友愛,相互尊重,禮貌待人,樹立公司良好形象;
。ㄎ澹⒈J毓旧虡I機密,愛惜公司財物,自覺維護公司信譽及利益;
(六)、不營私舞弊,不濫用職權,不拉幫結派,自覺維護公司的團結穩定及良性運作;
。ㄆ撸€∈芈氊煟辉綑嘈惺,如遇緊急情況,妥善處理后要及時向上級報告;
。ò耍、實事求是,不搞形式主義;堅持原則,不利用工作之便謀私利;
(九)、不得將公司物品擅自帶出公司,不得將公司資料據為己有,對內封鎖,對外泄露;
(十)、不任意翻閱、復制不屬于本職范圍的`文件、函電;
(十一)、工作時間要精神飽滿,穿著得體,談吐文明,舉止莊重;
。ㄊ栏褚笞约,積極進取,努力鉆研業務,與公司共同成長。
第二章部門設置及崗位職責
一、行政人事部
。ㄒ唬⑥k公室主任崗位職責
1、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主持行政人事部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工作;協助領導做好與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兄弟單位的溝通與協調,安排或代表領導參加有關公務接待;
3、負責上級部門來文的接收、登記、傳閱、整理歸檔工作;
4、協助公司領導做好對各類人員的考核、制定公司工資分配方案;
5、協助公司領導制定各類規章制度,起草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以及各類公文;
6、組織安排工作例會、行政性會議及其它專門會議,做好會議的記錄、整理、存檔工作;
7、根據上級指示精神和具體情況,向公司領導提出各時期工作建議;
8、負責傳達總經理對公司各部門的指示、通知,傳遞各部門給總經理的報告、請示;
9、按公司領導的部署,檢查各部門對公司行政決議、決定、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并負責督辦落實;
10、負責辦理行政介紹信、證明信和其它函件等;
11、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行政助理崗位職責
1、協助部門領導完成公司各種證照的申報、變更、年檢、注銷等工作;
2、協助部門負責人做好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即新員工的招聘、培訓、入職手續、員工信息檔案/人事檔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3、協助部門負責人搞好公司各部門之間的綜合協調,督查并落實。
小型公司章程 14
一、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維護社會治安;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服從各項工作分配,聽從指揮,服從管理。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自我崗位職責。
二、遵守職業道德,維護公司良好形象和名譽及利益,思想健康,態度端正積極,講文明,懂禮貌,尊重他人,團結友愛,真誠互助。不得粗言穢語,不得誹謗、嘲笑、蔑視、排斥他人。
三、勤奮學習,努力向上,工作積極認真,刻苦鉆研工作技能,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積極、超額完成工作任務。
四、堅持原則,不謀私利,見義勇為,敢于檢舉一切違規、違法等不良行為者。
五、熱愛公司,敬業愛崗、勤儉節約,提高經濟效益為根本。不得偷竊、破壞公物。樹立主人翁精神,全面提高自身綜合素質素養,爭做公司綜合業務工作楷模。
六、注重自我綜合素質培養,加強工作責任感,愛護公司公共財物,保證銷售ㄍ工作質量與效率。
七、認真做好工作前期準備工作,經常性檢查、保養各種辦公設備。
八、工作物品擺放整齊有序,保持工作環境干凈整潔,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和提高工作效率。
九、未經公司批準,不得私自索取公司一切財物作為私人使用。
十、嚴格執行工作流程和質量標準,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改動。匯報所有工作、提交報告報表等,必須準確無誤,不得謊報、虛報等不良工作行為。并努力完成銷售ㄍ工作指標和各項工作任務,不得消極怠工、惡意借口推諉。
十一、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加強組織紀律性,服從指揮調動。
1、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和隨意竄崗、閑聊。
2、上班時間不準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紙、雜志等,不得嬉戲追逐打鬧或高聲談話,嚴禁吃東西、喝飲料。不得將電腦、軟盤、U盤內的商業機密、公司文件、客戶資料等秘密故意泄露他人或其他公司。
3、上班時間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工作,嚴禁辦私事、打私人電話聊天、會見私人親朋好友。嚴禁使用電腦玩游戲、上網聊天等。
4、嚴禁無理取鬧或聚眾起哄,工作中如有意見分歧,應及時上報上級協商解決。
5、因客觀條件停工時,應積極主動配合上級部門工作,服從其它臨時工作分配,并有責任、有義務協助公司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十二、員工考勤制度
1、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工作時間,即每天正常工作9小時,逢周日休息ㄍ輪休。如有加班ㄍ值班,具體時間由相關部門主管自行安排通知。
上午08:00――12:00 下午:13:00――18:00
2、考勤打卡、報餐規定(各員工每天正常考勤四次):
注:① 若因公外出或突發情況未能按時打卡,務必于2天內持有上級簽名的《未打卡說明》上交人力資源部補卡,否則將依照公司考勤制度(遲到、早退、曠工等)處理。
、 若未曾按時報餐者,飯堂有權不予供應飯餐,須由本人自行解決。
、 遲到、早退10分鐘之內,每次罰款5元。超過10分鐘未到30分鐘,每次罰款10元。超過30分鐘未到1小時,每次罰款20元。超過4小時作曠工半天處理,并罰款30元。超過三天未曾請假而不上班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 請假至少提前1天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時間、事由,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存檔,方可有效。特殊情況急需當天請假的,人事文員憑有效請假單放行,并于次日統一上交人力資源部。請假3天內由部門經理審批執行,超過3天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辦批準后即時生效執行。
⑤ 累計1個月內無請假、遲到、早退或曠工者,享受每月全勤獎50元。
、 員工因公務出差,必須提前寫好出差申請,由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后,將審批單交予上級部門備案,方可出差。出差返回當天,須及時到人力資源部簽核出勤工卡。
⑦上班時間需臨時外出公干必須填寫《放行條》,經部門經理審批后交予人事文員。否則,人事文員一律不予放行。
十三、嚴禁攜帶食品、飲料進入工作場所。公司禁煙范圍內嚴禁吸煙,必須維護公眾利益與公德,有利身心健康。
十四、樹立“工作績效第一”的思想,自覺遵守崗位職責,堅決貫徹績效管理各項工作要求。同時,必須權責分明,分工明確。對工作績效判定結果,需負最終責任。
十五、嚴禁私自帶領個人親朋好友進入辦公區、工作區。不得聚眾賭博,不得在辦公區、工作區、休息區私拉亂接電線、網絡寬帶等安全隱患的違規違法行為。
十六、,違者按章處罰。同時,工作證ㄍ胸卡僅限于公司內部員工崗位識別之用途,不得借與他人使用。
上班時間,出入公司必須正確佩戴工作證ㄍ胸卡,遺失者應及時到人力資源部補辦(收取工本費20元/張),不得借與他人使用或偽造或作為非公司業務工作用途。工作時間必須按公司要求穿著工作服,嚴禁上班時間穿拖鞋、奇裝異服、濃妝怪發上班。同時,上下班應積極配合糾察人員臨時例行工作檢查,并尊重、配合糾察人員執行公務。
十七、在職員工,上班時間不得打架斗毆或偷盜財物、 十八、在職員工,連續曠工3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并不予結算一切工資待遇,同時,由人力資源部即時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切行為與本公司無關。
十九、新進員工須持本人真實有效相關證件,借用或偽造證件者一經發現,立即開除。同時,新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合格轉正后需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至少3年以上。并統一領取公司工作服,其費用分冬夏兩季計價收取,工作滿2年以上,公司全額退還服裝費。
二十、員工辭職須本人提前30天、經理級以上人員需提前45――60天提交《員工辭職申請書》,經公司批準后,在離職當日須向公司相關人員交接辦公、工作物品,并提交《離職人員工作交接明細表》,由相關部門審核確認、人力資源部核準后,一并提交至財務部方可結算工資。否則,財務部有權不予結算工資。其離職人員工資發放時間,一律按財務管理規定執行(即每月正常發放工資日為準)。離職后,如有遺漏、仍未交接清楚的工作,其離職者應在15日內,無條件即時返回公司繼續交接相關工作,直至交接清楚無誤為止。否則,原剩余工資公司有權不予結算。
二十一、公司每月20號為上月工資正常發放日,特殊情況由公司另行通知。
二十二、有關公司各部門另行相關管理條例,均為公司批準執行方案,與本《公司管理制度總則》具有同等的行政執法效力!
二十三、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總則》和各部門另行相關管理條例。如有違反,公司將嚴格遵照相關管理規章、制度、條例等進行嚴肅行政處罰措施。
小型公司章程 15
一、目的
為促進公司持續長遠的發展,規范部門工作活動,增強員工的組織性、紀律性,提升團隊的向心力,切實提高部門工作效率,確保部門工作向著一個良好的方向取得更大的發展,全體員工應當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以公司發展為己任。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在職人員。
三、職責
為本制度執行各部門,執行對本部門員工的管理監督。
1、考勤
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出勤日未打卡的須填寫《忘/為打卡單》,并說明原因,但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否則不以出勤論處,須扣除當日工資。
2)公司不允許員工遲到/早退,若遲到/早退,按一定比例在工資中扣除 1-3分鐘扣5元/次 4-10分鐘扣10元/次 11-30分鐘扣20元/次 30分鐘以上扣半天工資/次
3)上班時間
生產部門:公司采用26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時間為10.5小時,白班 8:00—12:00、13:00—18:00、18:30—20:00;晚班20:00—00:00、01:30—8:00,每天上下班需打卡。
員工每半個月轉班一次,每天必須提前10分鐘到現場交接。
管理部門08:00-12:00 14:00-18:00 18:30-20:00
公司例會每周一、三、五、7:50在公司大門早會不得任何借口請假,遲到曠會罰款10/一次
2、請假
1)請假人員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注明請假原因,特殊情況可先告知各部門分管領導,回公司上班當天須補簽請假條。公司職員請假一至二天由各部門分管領導批準即可,請假三天以上必須由各部門分管領導審批后,交由經理批準。請假人員必須在確認請假單已審批完后方算完成請假。班干部、職員以上人員請假須有職務代理人。未按正常流程辦理請假手續而私自未上班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2)請假單審批完后交人事處,以便核算考勤。
3)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主管寫書面報告,經管理部審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在一定標準下,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凡未按以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未上班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4)請長假者到期未能按時上班時,需先向所屬部門主管人申請批準,班干部、職員以上級別需報經理批示。如因公司業務或生產需要不能耽擱的,則需在規定的時間返回公司。若無特殊之情形(比如喪親),公司一律不接受請假請求,并以曠工論處。
3、曠工
1)一次性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
2)未經請假,私自不上班者。
3)曠工按未出勤時間三倍計算,連續曠工三天以上作自動離職處理,公司不予結算工資。
4、入職/離職
1.0 試用期未滿,員工離職需提前7天。公司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擇優錄用人才。
1..1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年齡等情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1.2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1.3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符合崗位錄用條件。
1.4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
1.5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學業證等有效證件。
1.6應聘者通過公司面試,并經確認合格后,可被公司聘為正式員工。
5.試用
2.1新員工被錄用后,一律實行試用期,試用期限視勞動合同期限可分為1、2、3個月或以上不等,試用期間公司將對員工的表現及其對工作的'適應程度進行考核。
2.2試用期薪資按公司相應制度規定執行,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3員工試用期滿,經公司考核合格者,可轉為正式員工,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不予錄用;正式員工薪資待遇按公司工資制度執行、試用期滿后,所有員工離職需提前30天申請。員工辭職必須經部門主管行政審批,主管以上級別需總經理審批后方可生效。
1)離職分為:辭職、自動離職、辭退、開除等,除自動離職者未能及時辦理交接手續,其余均應辦妥交接手續,經各部門交接人簽收后才能離職。
2)若辭職未到期,申請提前辦理離廠手續者,須經部門主管簽字同意,且證實其工作已交接清楚及無留在公司的必要。人事方可給予辦理離廠手續及離職交接手續。
離職人員需填寫“離職交接表”(交還工具并確認工具無損壞),經相關人員審批回簽并須在結算工資當日將表交給財務,所有離職人員,在離職到月底結算工資。
1)急辭人員,職員以上人員需扣除工資總額的30% 。
2)試用期未滿,工作時間未夠7天者不予以結算工資。
3)因特殊原因,如疾病、意外事故等要求急辭工者,經公司證實及審批后,可給予辦理急辭工手續,并填寫“離職申請表”及“離職交接表”,經各部門主管/經理/總經理審批簽后方可離廠。
4)凡不按正常手續辭工者或急辭工者,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并且永不錄用。
5)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公司不予結算薪資。
6)無法勝任工作者,給予辭退處理。
7)因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并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公司有權開除并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6、工作紀律
1)遵守公司紀律和管理制度,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得提前到打卡區等待)、不曠工,工作時間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不睡覺、不串崗閑聊,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比如看小說、雜志、玩手機、睡覺等)。
2)工作時間不得處理私事、接待親友,未經批準不得將親友帶入工作場所。
3)上班時間不允許穿拖鞋,應按統一工作服。
4)遵守職業道德,嚴格按章行事,不以職務、工作之便圖謀私利。
5)服從領導、勤奮工作、團結協作、拼搏進取、關心他人。
6)公正平等、誠實守信、維護集體榮譽、嚴守公司機密。
7)講文明、講禮貌、克勤克儉、著裝得體,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8)不酗酒,不打架斗毆、不盜竊公司或者他人財物、不參與賭博、吸毒及黃色淫穢等違法犯罪活動。注:(打架不管有理無理先動手違規,包括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等先動手方承擔責任。)違反這一條無薪開除,情況嚴重交公安機關處理。
9)禁止消極怠工、搬弄是非、散播謠言、故意破壞公司財產加倍賠償。這種人一經核實立即開除。
四、薪酬
1.0公司以記件為主,每班提前15分鐘整理好機臺5S現場交接好給下一班,并做好良品標示交品質檢驗,不良品標示返工處理,并填好日報表,交給生產文員。公司分計時和計件兩種, 如發現計時員工在主管未做登記的情況下幫計件員做事, 將計時與計件雙方皆須1天扣3天工資.
1.1公司薪酬發放采用隔月結算制,即當月月底發放上月工資, 一般情況下廠方及時發工資, 特殊情況需延時的, 最多不能超過15天。
1.2如果,公司因出貨緊急必須加班時,部門主管會提前通知員工加班,希望員工配合工作。
五、品質管控
為了提高產品品質。加強內部管控。避免將不良品流向客戶。保證保質、準量的將產品交付給客戶。從而提升客戶滿意度。同時為了提升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做到工作有考核的依據。
小型公司章程 16
一、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經理均具有約束力。
第二條 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并領取法人營業執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有限公司。(以預先核準登記的名稱為準)
第四條 公司住所:市(縣鎮)路(街)號。
三、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含經營方式)。
四、公司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全體股東實繳的出資總額,人民幣X萬元。(要符合法定的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
第七條 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或減少必須經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股東一致通過,增加或減少的比例、幅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而且不應影響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東名稱
第八條 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認繳出資證明的為本公司股東,股東是法人的,由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東權利。
第九條 公司在冊股東共 人,全部是法人股東
股東名錄:
(一)法人股東:
1.法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認繳出資額: 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資方式: (貨幣或實物或其它)
認繳時間: 年 月 日
第十條 公司置備股東名冊,并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六、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1.出席股東會,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2.按出資比例分取公司紅利;
3.有權查詢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財務會計報表;
4.公司新增資本時,可優先認繳出資;
5.按規定轉讓出資;
6.其它股東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7.有權在公司解散清算時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足認購的出資;
3.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4.出資額只能按規定轉讓,不得退資;
5.有責任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得參與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6.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7.在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交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七、股東(出資人)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第十三條 出資人以貨幣認繳出資額。(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認繳出資額,應提交相應證件,經其它股東同意,評估折算成人民幣并于公司成立后6個月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在出資證明中注明。)
第十四條 出資人按規定的期限于 年 月 日前繳足認資額,逾期未繳足出資的股東,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
第十五條 全體出資人繳納出資額后,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后,公司對出資人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人即成為公司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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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和國務院對國家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企業名稱:中國煙草總公司。英譯名China NationalTobacco Corporation,縮寫CNTC。
第三條公司宗旨:根據國家法律和國務院的有關法規、法令、方針政策,按照國家計劃,對所屬企業的生產、供應、銷售、進出口業務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實行集中統一經營管理。
第四條公司所有制形式和隸屬關系:中國煙草總公司是全民所有制企業,是全國性的農工商貿一體化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受國家煙草專賣局領導。
第五條公司地址:北京市宣武區虎坊路11號,郵政編碼100052。
第二章注冊資金
第六條中國煙草總公司全部的.注冊資金包括工業、商業、外貿企業為一百三十二億元人民幣,其中:固定資金一百零七億四千萬元;流動資金二十四億六千萬元。統一歸中國煙草總公司經營調度使用。
第三章業務范圍和組織機構
第七條中國煙草總公司的業務范圍是,統一組織和安排全國煙草行業的生產經營和建設工作,統籌安排煙草行業農、工、商、貿的協調發展,推動行業技術和管理進步,發展橫向經濟聯合,解決行業生產經營中的重大問題。對煙草基層工商企業進行領導、協調、管理和服務。
具體職責是:
一、根據國家中長期規劃編制年度綜合計劃,研究投資方向,編制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計劃,組織重點項目的論證和實施,檢查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全行業統計分析工作。
二、以“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為指針,制定煙草行業科技規劃,組織科技攻關,推廣煙草行業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普及應用,依靠科技興煙。
三、落實國家煙葉種植、收購、調撥計劃,推廣“良種化、規范化、區域化”等科學種煙措施,提高煙葉質量,安排好煙葉的加工、儲備和出口。
四、組織實施年度卷煙工業生產計劃,開發適銷產品,提高產品質量,增加經濟效益,推行現代化管理方法,加強企業管理。
五、安排全國卷煙市場,組織跨省、區卷煙調撥,負責商情調查、預測工作,開拓卷煙市場,搞好卷煙流通,滿足城鄉人民需要。
六、組織煙草行業專用設備和原、輔材料的生產、供應和先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工作。
七、貫徹國家對外貿易方針政策,統一管理煙草行業進出口業務,實行工貿結合、技貿結合,完成國家創匯任務。
第八條中國煙草總公司下設辦公室、綜合計劃部、財務會計部、生產管理部、科學技術部、行政管理部六個部室(與專賣局合署辦公機構未列)和中國煙葉生產購銷公司、中國卷煙銷售公司、中國煙草物資公司、中國煙草機械公司、中國卷煙濾嘴材料公司、中國煙草進出口總公司六個專業公司。
第九條中國煙草總公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省級煙草公司。各省級煙草公司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在所轄區內分別設立地(市)、縣級煙草公司。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十條中國煙草總公司實行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偨浝頌楣痉ǘù砣,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對總經理負責。總經理全面負責指揮公司生產經營活動。
第五章經營管理
第十一條中國煙草總公司貫徹執行國家財政方針政策和財經紀律,根據國家財政規定制定煙草行業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加強經營管理,努力增收節支,提高全行業經濟效益,積極完成國家財政上繳任務。
第十二條中國煙草總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的勞動用工制度和勞動工資制度,嚴格按國家政策處理國家、企業、個人之間利益關系,維護國家利益。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章程可隨著公司的業務發展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和補充權限在中國煙草總公司。
第十四條本章程條款若有與國家法律、法令、規定相抵觸的地方,以國家的法律、法令、規定為準。
第十五條本章程由國家煙草專賣局批準后,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企業登記注冊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章程隨公司停業自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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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是各位股東成立公司、公司成立后運營的重要文件依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_________等______方共同出資,設立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注: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公司章程中未載明事項按照《公司法》規定執行。本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經營范圍(注: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公司注冊資本及股東的姓名(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時間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______萬元人民幣。
公司增加和減少注冊資本,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并作出決議。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在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不設董事會的公司章程范本。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公司增加和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七條 股東的姓名(名稱)、認繳及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如下:
項目期別
股東姓名、名稱
認繳情況
實繳情況
出資額
出資時間
出資方式
第二期
第三期
合計
貨幣出資額:
(注: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請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本表,股東人數超過三人或者繳資次數超過三期的,應按實際情況續填本表).
第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認繳的出資,應當向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本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六)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第五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職權(注: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條刪除)。
第十一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注:此條可由股東自行確定按照何種方式行使表決權)。
第十三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注:此條可由股東自行確定時間)。
定期會議(注:由股東自行確定)定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小型公司章程 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等方共同出資,設立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如與法律、法規的規定相抵觸,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公司名稱:
第四條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明確表述所在市(區)、縣、鄉鎮(村)及街道門牌號碼。)
第三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公司經營范圍:(以上經營范圍以登記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記載項目為準;涉及許可審批的經營范圍及期限以許可審批機關核定的為準)。
(注:公司的經營范圍用語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根據公司從事經營項目的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填寫。)
第六條公司改變經營范圍,應當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需經行政許可的項目,應依法向許可監管部門提出申請,經許可批準后方可開展相關活動。
第四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七條公司注冊資本:萬元人民幣,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八條公司變更注冊資本及其他登記事項,應依法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手續。
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變更登記事項。
第五章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第九條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如下:
股東姓名或者名稱住所身份證(或證件)號碼股東1XXXXXXXXXX股東2XXXXXXXXXX股東3XXXXXXXXXXXXX
第十條股東的出資數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如下:
股東1:認繳出資額XXX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XX%,出資方式為貨幣(或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于公司成立之日起X年內繳足。
股東2:認繳出資額XXX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XX%,出資方式為貨幣(或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于公司成立之日起X年內繳足。
股東3:XXX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應當按照章程的規定繳付出資,不得虛假出資、抽逃出資。
公司成立后,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公司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第六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執行董事、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或由執行董事行使該職權);(注:該項由
股東自行確定,并作相應修改)
(十二)其他職權。(注: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項刪除)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第十三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第十四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注:本條可由股
東自行確定按照何種方式行使表決權)
第十五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依照規定的時間按時召開(注:由股東自行確定召開的次數和時間)。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注:本款可由股東自行確定時間)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或蓋章)。
第十六條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條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注:股東會的其他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可由股東自行確定)
小型公司章程 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企業體制,規范公司行為準則,使公司在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良好機制中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本公司中文名稱為xxx建筑裝飾公司。
第三條:本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伍佰萬元整。
本公司法定地址為:xxxx
第四條:本公司是經廈門市人民政府批準,在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集體所有制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其行為受國家法律約束,其經濟活動及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五條:本公司是以其實有資本向債權人負責。
第六條:本公司宗旨是:使企業穩步迅速發展,使全體職工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為廈門經濟建設,為全社會的繁榮、美化環境和人類的進步事業而盡企業責任。
第二章經營范圍
第七條:經營范圍。主營:建筑室內、外裝飾工程的設計和施工;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金屬門窗加工、制作、安裝;照明工程。兼營:建筑材料批零兼營;電腦噴繪、復印打字。
第八條:本公司經營方針:依法經營、平等競爭、走科工貿管理企業道路。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權
第九條:公司實行經理責任制,設立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若干名,助理總經理一名?偨浝碛芍鞴軉挝蝗蚊,經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為法人代表,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并對總經理負責,負責分管部門工作?偨浝聿辉跁r由總經理委托助理總經理以上職務人員代理行駛職權。
第十條:公司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立:總經理室、副總經理室、開發經營部、質監與安全科、技術科、勞工科、工程設計室、綜合辦公室、財務部,其具體職責范圍由公司制訂,公司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設置變更內部經營管理科室部。
第十一條:公司總經理行駛以下職權:
1、根據有關規定和市場狀況,決定或報請審查批準企業各項計劃;
2、決定企業機構設置任免中層領導干部;
3、提出工資調整方案、獎金分配方案和重要規章制度以及福利基金使用方法和其他有關職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項,提請工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決定;
4、依法獎懲職工,對有突出貢獻的職工給予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對違法亂紀的職工給予行政處分。
5、定期向主官部門匯報公司的經營業務情況。
第四章勞動人事制度
第十二條:公司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在政府勞動人事部門有關規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并全權實行勞動工資管理和人事管理,按規定簽訂勞動人事合同。
第十三條:公司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對不合格員工進行行政處分,直至辭退,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可作下崗處理。
第五章財務管理制度和利潤分配
第十四條:本公司財務會計制度按照國家頒布《會計法》執行。
第十五條:本公司會計制度采用公歷年制。自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六條:本公司的.一切憑證帳薄報表用中文書寫。
第十七條:本公司固定資產的折舊按有關規定由總經理決定。
第十八條:本公司執行國家有關稅收制度,依法向政府交納稅收和一切費用。
第十九條:本公司營業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虧損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3、提取法定公積金10%
4、經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后公司可提取任意公積金。
第二十條:本公司在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前不得分配利潤。
第二十一條:本公司的法定公積金只得用于下列各項用途:
1、增加注冊資本;
2、國家另有規定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和獎勵。
第六章職工和工會組織
第二十三條:本公司的雇傭、解雇、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勞動法》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辦理。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所需職工可由勞動部門推薦或經批準公開招收,一律通過考核,擇優錄用。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職工的工資待遇遵循政府有關規定,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確定。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二十七條:本公司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他的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資利益;協助公司安排并合理
第七章終止和清算
第二十八條:本公司按月以公司職工實行工資總額的百分比撥繳工會費,公司工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訂的《工會費管理辦法》使用工會經費。
第八章章程修改
第二十九條:本公司在總經理主持下召開經理辦公會議決定后,報職工代表審議通過方可修改章程。
第九章終止和清算
第三十條:本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應于終止并清算:
1、因出現特大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受到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2、經營失誤導致嚴重虧損或破產;
3、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危害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撤消。
第三十一條:本公司終止時的清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小型公司章程 2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祝某某出資,設立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為準。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條 住所:_________工業區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經營范圍: 電子產品研發加工、銷售;設備銷售;道路普通貨物運輸;服裝加工銷售。
第四章 公司注冊資本及股東的姓名(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時間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10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 股東的姓名(名稱)、認繳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如下:
第五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八條 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決定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執行董事、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監事、經理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定;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做出決定;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做出決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條 股東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名后置備于公司。
第十條 公司設執行董事一名,由股東決定產生,任期3年,任期屆滿由股東決定是否連任。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 負責向股東報告工作;
(二) 執行股東的決定;
(三) 審訂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 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公司設經理一人,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決定;
(二) 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 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 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訂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 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股東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第十二條 公司設監事1人,由股東委派產生。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 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權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決定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向股東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條 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3年,由股東決定產生,任期屆滿,可由股東決定連任。
第七章 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股東應有書面決定,并簽書面股權轉讓協議。
第十六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20年,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十七條 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過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第十八條 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三)股東決定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事項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一式四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一份。
小型公司章程 22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經理均具有約束力。
2、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并領取法人營業執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稱和住所:
1、公司名稱:______有限公司。(以預先核準登記的名稱為準)
2、公司住所:______市(縣鎮)______路______(街)號。
三、公司的經營范圍:公司的經營范圍:____________(含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司注冊資本:
1、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全體股東實繳的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萬元。(要符合法定的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
2、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或減少必須經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股東一致通過,增加或減少的比例幅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而且不應影響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東名稱:
1、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認繳出資證明的為本公司股東,股東是法人的,由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東權利。
2、公司在冊股東共______人,全部是法人股東。
六、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1、出席股東會,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2、按出資比例分取公司紅利。
3、有權查詢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財務會計報表。
4、公司新增資本時,可優先認繳出資。
5、按規定轉讓出資。
6、其它股東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7、有權在公司解散清算時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七、公司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足認購的出資。
3、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4、出資額只能按規定轉讓,不得退資。
5、有責任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得參與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6、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7、在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交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八、股東(出資人)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1、出資人以貨幣認繳出資額。(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認繳出資額,應提交相應證件,經其它股東同意,評估折算成人民幣并于公司成立后6個月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在出資證明中注明。)
2、出資人按規定的期限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繳足認資額,逾期未繳足出資的股東,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3、全體出資人繳納出資額后,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后,公司對出資人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人即成為公司股東。
九、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1、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為同意轉讓。
3、經股東會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4、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
十、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會由公司全體在冊股東組成。股東會成員名單: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公司股東會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董事會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或監事會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減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2、授權董事會對設立分公司作出決議。
13、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股東會分為股東年會和臨時股東會兩種形式。年會每年召開一次,在會計年度結束后2個月內召開。臨時會由董事會提議召開,有下述情況時應召開臨時會:代表1/4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或1/3以上的董事、監事提議召開時,臨時股東會不得決議通知未載明的事項。
十三、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首次股東會由出資額最高的股東召集、主持),董事會于會前15日前以書面方式通知所有股東。通知應載明召集事由、會議地點、會議日期等事項。
小型公司章程 2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則,由 獨自出資設立北京市##無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類型為一人無限公司(自然人獨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則為準。
第二章公司稱號和住所
第三條公司稱號:北京市##無限公司。
第四條 住所:######。
第三章公司運營范圍
第五條公司運營范圍:#####
第四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 萬元人民幣。
第五章股東出資人的姓名(稱號)、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工夫
第七條 股東的姓名(稱號)、出資額、出資工夫、出資方式如下:
第六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發生方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八條 股東(出資人)的職權:
(一)決議公司的運營方針和投資方案;
(二)委派(延聘)執行董事和監事,決議有關執行董事和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同意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同意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同意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同意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補償盈余的方案;
(七)對公司添加或許增加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許變卦公司方式作出決議;
第九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由股東(出資人)委派或延聘發生。執行董事任期三 年,任期屆滿,可連任。
第十條 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定公司的運營方案和投資方案;
(二)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補償盈余方案;
(四)制定公司添加或許增加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五)制定公司兼并、分立、變卦公司方式、解散的方案;
(六)決議公司外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七)決議聘任或許解職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依據經理的提名決議聘任或許解職公司副經理、財務擔任人及其報酬事項;
(八)制定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許解職。經理對執行董事擔任,行使下列職權:
(一)掌管公司的消費運營管理任務,組織施行執行董事的決議;
(二)組織施行公司年度運營方案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外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詳細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許解職公司副經理、財務擔任人;
(七)決議聘任或許解職除應由執行董事決議聘任或許解職以外的擔任管理人員;
(八)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二條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名,監事由股東(出資人)委派(延聘),
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任期屆滿,可連任。
第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反省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初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停止監視,對違背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許股東會決議的董事、初級管理人員提出任用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初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初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國務院規則的其他職權。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條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任。
第十五條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一)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二)在發作和平、特大自然災禍等緊急狀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判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判決權和處置權須契合公司利益,并在預先向股東報告。
第八章 出資人以為需求規則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 年,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該當自公司清算完畢之日起30日外向原公司注銷機關請求登記注銷: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則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許公司章程規則的其他解散事由呈現,但公司經過修正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三)股東決議解散;
(四)依法被撤消營業執照、責令封閉或許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則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十八條公司注銷事項以公司注銷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十九條本章程一式三份,并報公司注銷機關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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