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合同集合7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定期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定期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服務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水泥有限公司旋窯水泥項目的生產承包及技術服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及范圍 甲方回轉窯生產線(從原料破碎至熟料入庫)的生產管理及技術服務。
第二條、合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一、履行期限:自乙方人員正式進廠熟料線72小時達標之日起計算;計劃分為兩個階段:前3個月為生產線磨合階段(自72小時達標起);正式接管生產階段。
二、合同履行地點和方式:乙方選派管理及技術人員進駐甲方生產現場服務。
第三條、生產及經濟技術指標 乙方管理生產線應達到的以下各項指標:
1、回轉窯熟料日產量:≥d(燒煙煤);≥d(燒無煙煤);
2、熟料強度:≥28a(3天)≥55a(28天);
3、熟料中f-Ca含量:≤2.0%;合格率≥85%;xx性合格率100%
4、窯運轉率:≥85%
5、年熟料產量萬噸。
第四條、乙方的職責、權限及要求 乙方正式接管生產后全面負責生產線生產工作,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引入先進的管理理念對甲方的水泥生產線進行管理,提升整個企業的生產管理水平;
二、優化生產機構及人員設臵,提高勞動生產率;
三、加強現場設備及環境衛生管理,對存在的問題提供合理整改方案;
四、加強甲方生產各崗位操作人員的培訓,包括:水泥工藝、設備維護和檢修、自動化、電氣、分析化驗等專業理論和實踐培訓,提高崗位人員的綜合素質;
五、制定與生產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操作規程》、《安全規程》、《巡檢規程》、《產品質量管理規程》、《取樣及檢驗規程》、《設備管理規程》等技術管理文件,規范管理,使生產管理制度化;
六、規范各種生產記錄、單據、表格、臺帳等;
七、編制并提供各項物資的供應及采購計劃,如《大宗原燃材料的.供應計劃以及質量控制指標》《備品備件采購計劃》等;
八、加強生產安全管理,提高崗位人員的安全意識;
九、做好節能降耗、修舊利廢工作等。
乙方的權限: 乙方擁有絕對的甲方生產崗位所有人員的人事及勞資權。
要求:
一、乙方派駐現場的人員應身體健康,經驗豐富,工作能力強,應能夠勝任及滿足現場操作,具有處理和解決緊急問題的能力。
二、乙方駐廠服務人數與專業: 乙方駐廠人員計劃15-18人,包括項目負責人1名、技術總工1名、設備主管及副主管各1名、電氣主管及副主管各1名、工藝主管1名、化驗主管1名、中控主任1名、三車間正副主任各1名,根據生產線需要可增加或減少人員。
三、乙方進駐現場的人員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管理制度;
第五條、甲方的職責、權限及要求職責:
一、在生產磨合期間,甲乙雙方應共同對生產線進行管理;
二、甲方應及時審核乙方申報的各項文件和計劃,對存在疑問或需修改的應及時通知乙方;
三、按乙方要求提供生產所需的各種原、燃材料以及與生產相關的其它物資(包括備品備件、工器具等);
四、及時提供與生產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原、燃材料的分析化驗數據等;
五、為乙方人員提供合適的辦公的場所和設施;
六、甲方為乙方駐現場人員提供食宿、現場交通等工作便利;
七、甲方應保護乙方人員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權限: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進行監督。
第六條、費用與支付方式
一、費用根據生產產品的產量(盤庫結果)按月結算。具體費率標準如下:熟料的,停窯時間按噸天計算乙方產量。月熟料結算產量月實際盤庫量甲方原因導致停窯時間215;噸天注:因甲方原因導致停窯的包括以下內容:
1、物資(原燃材料、備品備件等)供應不上或質量偏差大
2、產品漲庫
3、停電(供電不足)
4、計劃檢修或節假日放假
5、因其它原因甲方安排停窯的
二、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后支付工資10萬元作為預付工資;(費用不含稅)
(2)人員進廠后按月結算工資,次月____日前結清;
(3)第一階段的3個月,按照20萬元月結算工資。(費用不含稅);
(4)正式接管生產階段按約定的費率結算。(費用不含稅);
第七條、違約責任及損失賠償辦法
一、若乙方駐廠人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不能維護甲方利益和聲譽,不能保證生產及經濟技術指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換人或中止本合同的執行(中止時按乙方現場實際人數和實際工作天數及工作崗位核減工資總額)。
二、乙方收到預付工資,合同生效。若乙方中止本合同,需雙倍返還定金,若甲方中止本合同,乙方所收預付工資抵作駐廠人員費用;
第八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一、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合同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一、乙方選派進駐甲方工地現場的調試人員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勞保用品由甲方供應。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乙方需負全部責任;
二、乙方的技術人員應維護甲方的利益和聲譽。
三、乙方派駐現場管理及技術人員應妥善處理好與甲方的關系,積極開展工作;
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
五、雙方互相尊重對方的知識產權和技術秘密,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和泄露技術文件、技術數據、操作要領等;
第十條、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雙方協商同意后,經授權代表簽署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xx編碼:xx編碼: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期合同 篇2
其一,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注意,此工作年限包括《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的工作年限),勞動者提出或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其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在十年以內的。
這種情形與前面第一種情形怎么區別,這是很多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疑惑的問題。首先,我們需要理解,這里的“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其意義絕非是說用人單位原來都不簽訂勞動合同,而現在開始簽訂勞動合同,而主要是指“事業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后初次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此之前,該單位實行的都是“鐵飯碗”。國企改制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與之類似,這里指的是國企改制打破鐵飯碗,要求重新簽訂有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制度是為了加強用工的靈活化而不是僵化,因此此種情形下的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更加嚴格。在這種情形下(事業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后初次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國企改制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制度),簽訂無固定期限除了連續工作滿十年之外,還需要另一個條件:距法定退休年齡在十年以內。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即使連續工作滿十年,也不要求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簡單的說,如果是屬于“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那么只有“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在十年以內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才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否則法律不要求用人單位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有在不是屬于“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才可以適用《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其它情形,確定是否屬于用人單位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其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過失性解除情形和醫療期滿解除、不能勝任解除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此種情形包括四個條件:
一,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該次數從《勞動合同法》施行后開始計算。如果施行前已經多次簽訂固定期限合同的,簽訂次數不計入“兩次”內。如果連續簽訂兩次甚至更多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也不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過失性解除情形和第四十條醫療期滿解除、不能勝任解除情形;
三,續訂勞動合同的;
四,勞動者沒有明示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定期合同 篇3
致: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分行
根據你行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我公司簽訂的貸款合同,由我公司以定期存單作質押,你行同意同我公司發放總金額為__________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現我公司提供以我公司存款你行的定期存款作為上述貸款質押物,該定期存款帳號為__________,貨幣及金額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特設定本質押書,本質押書為上述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在此,我公司授權你行:在我公司違反上述貸款合同的任何條款或不論什么原因未能按時歸還上述貸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費用時,你行有權按貸款合同規定,從我公司上述定期存款中金額扣收我公司應還你行本金、利息及費用。
我公司申明:
1.本質押書為不可撤銷的,只要上述貸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費用尚未還清,本定期存款質押書將繼續有效。
2.你行對本質押書項下的權益不會因為對上述貸款合同的.修改、補充、刪除而受任何影響。
3.在本質押書有效期內此定期存款發生轉期,則轉期后的定期存單即自動替代已作質押的定期存單。未經你行同意,我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此已作質押的定期存款。
4.本質押書于兩日內我公司移交定期存單時起生效。
定期合同 篇4
(用人單位)甲方:
(員工)乙方: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部門負責人:
單位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___省(市)___區(縣)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試用期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一方執行___工時工作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___小時。
第八條 對于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為___元/月。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工資為___元/月。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生活費為___元/月。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社會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當地的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治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接觸、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賠償的,在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處理,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
部門負責人(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人事處公章
(部門公章)
定期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性別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
戶口所在地___省(市)____區(縣)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
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
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年月日
定期合同 篇6
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1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第1條 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冊地址經營地址第2條 乙方 性別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2、勞動合同期限第3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3、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4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5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第6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4、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7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8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5、勞動報酬第9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第10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 執行。
6、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第101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xx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102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xx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使 用 說 明
1、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2、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1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3、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2101條中寫明。
4、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5、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6、本合同1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1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定期合同 篇7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的規定不等于回到了“終身制”,更不會使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變成主流用工方式,使勞動關系退回到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終身制”。
1.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并不等于“終身制”、“鐵飯碗”。
終身制是指在計劃經濟時期,勞動者一旦與公有制企業建立了勞動關系,企業就要對職工負責一輩子。職工退休后企業依然要負責,直至職工死亡還要負責殯葬和遺屬的生活等問題。
隨著計劃經濟被市場經濟所取代,隨著勞動關系的市場化,這種“終身制”、“鐵飯碗”早就被打破了、消失了。 通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建立的勞動關系并不是“終身制”,它只是有明確的建立時間而沒有明確的終止時間、是相對長期穩定的勞動關系,是有條件的長期雇用制度。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前提是,勞動者在法定的就業年限范圍內、有勞動能力,在勞動者沒有嚴重過錯、沒有喪失勞動能力、企業沒有嚴重經營困難的情況。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保證勞動關系相對長期穩定,甚至到勞動者退休。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不是不能終止。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僅僅是“無確定終止時間”而不是說就沒有終止時間。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勞動者已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都是可以終止的。
顯然,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有終止期的,只是與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相比,相對不太確定,期限相對比較長。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在理論上都可能是終身雇用的勞動合同,如果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簽到勞動者退休的時間,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工作內容是勞動者在退休前不可能完成的,那么實際上這與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就等同了。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可以依法變更和解除的,不是不論職工表現如何都要用到退休為止的“終身制”、“鐵飯碗”。
首先,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只要是依法、公平、自愿、協商一致,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可以變更為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另外,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是可以依法解除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而根據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有過錯的`六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條則規定:因為三種特殊情況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一條規定在四種情形下企業可以裁減人員。
顯然,只要符合法定條件,企業和勞動者都是可以協商或者單方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并沒有對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作出特別限制性規定。所以,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并不等于無論職工表現如何都要終身使用的“終身制”。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勞動者必須具備三種特定條件才有權利要求用人單位必須與之簽訂或者續簽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這一規定其實并沒有真正從根本解決勞動合同短期化的問題,其致命的弱點在于,一切都是基于用人單位自愿或者失誤的前提下才可能實現,實際上是企業的選擇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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