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工傷保險政策開全國先河
建立政策性補充工傷保險制度 廈門開全國先河
企業的發展、群眾的需求就是第一信號。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工傷保險工作的具體實踐,市人社局圍繞促發展、減輕負擔、惠民生,堅持先行先試,立足制度創新,推出一系列減輕用人單位負擔和惠及工傷職工的新舉措,讓廣大人民群眾看到了改革發展帶來的實惠。
自去年以來,我市在全國率先建立政策性補充工傷保險制度。此制度由工傷保險基金全額出資繳費、商業保險公司承辦,覆蓋全市參保職工,開創了全國政策性補充工傷保險先河。這是我市深化改革、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又一次積極探索。
補充工傷保險制度的建立,進一步完善了工傷保險體系,有效分散了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切實減輕了用人單位的經濟負擔,大幅提高了重型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補充工傷保險制度建立后,成果顯著:盤活資金結余,提高工傷保險基金使用效率;強化補助與監督,保障弱勢職工群體權益;分散工傷風險,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發揮市場運作優勢,提升社保服務水平。
減輕用人單位
繳費負擔
補充工傷保險規定,對全額支付傷殘職工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的用人單位支付30%的補助,這項政策分散了企業工傷風險,并將保障落實到了高風險行業和中小微企業。僅2014年7月到2015年11月,補助用人單位的總金額達1184萬元;各類賠案中,涉及中小微企業與建筑施工隊的案件占80%以上。以一家在湖里區經營的僅6人的小微企業為例。該企業的職工發生了一起8級工傷事故,企業支付給工傷職工2.3萬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后,可獲得6900元的補充工傷保險補助。
今年10月,市政府又下發文件,在全市范圍內實施新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按風險類別分為一類至八類。這次行業基準費率的重新確定是2004年以來的首次調整。本次調整貫徹落實了國務院關于適時適當降低工傷保險費率的要求,綜合考慮了我市工傷保險基金歷年結余以及當年度工傷保險費的使用情況,遵循了工傷保險基金“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適應了我市經濟發展新常態,顯著減輕了用人單位負擔。
提升保障對象的
工傷待遇
很多發生特重型工傷事故的職工,都是家庭的青壯年勞動力。他們的受傷,往往會導致一個家庭失去主要經濟來源進而因傷致貧。補充工傷保險制度出臺后,對工亡職工的家屬,增加支付20萬元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對鑒定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等級、且經鑒定確需2人護理的工傷職工,增加支付50%的社平工資作為生活護理費,真正解決了特重型工傷職工群體的實際困難。
來自福建省惠安縣的章師傅此前在建筑工地干活。他家中老人年邁,兒子又是智障且需使用助聽器。整個家庭完全依靠章師傅和他的妻子在外打工賺錢。不幸的是,2010年6月章師傅在工作時發生意外導致高位截癱,被鑒定為傷殘一級并且完全護理依賴,現在仍住在醫院接受康復治療。雖然工傷基金會向他每月支付治療康復費用、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保證他的康復治療及生活需要,但50%社平工資的生活護理費,用來請人照顧一位完全不能自理的病人遠遠不夠。無奈之下章師傅的.妻子只能辭掉工作親自照顧病人,家中完全失去了經濟來源,讓本就貧困的家庭雪上加霜。自從補充工傷保險開展以后,現在每月章師傅可以多領到2530.5元的生活護理費,大大地改善了家庭經濟狀況。
社商合作運作模式
實現共贏
廈門市補充工傷保險制度,是由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作為唯一投保人統一出資,承辦的商業保險公司為保險人,用人單位及其參保職工為被保險人,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為法定受益人,是社商合作在社會保障領域的一次有效嘗試。
市人社局副局長林權水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補充工傷保險項目遵循公開招標、收支平衡、保本微利、風險共擔、市場化運作的運營原則,充分發揮了商業保險公司優質服務、市場化運作、網點分布全面、突破社保區域限制的優勢。
既保證了補充工傷保險的公益性,又兼顧了保險機構的承辦動力,有利于制度長期穩定可持續運行。在化解工傷風險,保障工傷職工和用人單位權益、維護基金安全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是社會保障事業的延伸和有益補充,實現了優勢互補、多方共贏、推進政府服務、創新社會管理機制的預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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