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管理制度15篇【集合】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產品質量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1
本產品營銷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公司產品從市場調研到銷售執行的全過程,確保營銷活動的`高效、有序進行,以提升產品市場份額和品牌影響力。
內容概述:
1. 市場研究與分析:定期進行市場趨勢、競品分析及消費者行為研究。
2. 產品定位與策略:明確產品目標市場,制定相應的產品定價、推廣和分銷策略。
3. 營銷活動策劃:設計創新的營銷活動,包括線上線下活動、促銷策略等。
4. 銷售管理:設定銷售目標,管理銷售團隊,確保銷售業績達成。
5. 客戶關系管理:建立并維護良好的客戶關系,提高客戶滿意度和忠誠度。
6. 營銷預算與效果評估:合理分配營銷資源,定期評估營銷活動的效果。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2
1.制定詳細的產品開發流程圖,明確每個階段的目標、任務和責任人。
2.實施定期的產品評審會議,評估產品進度,及時調整策略。
3.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包括質量標準、檢驗程序和不合格品處理辦法。
4.設立客戶服務熱線和在線平臺,及時處理客戶投訴,收集反饋信息。
5.建立激勵機制,獎勵在產品開發和改進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團隊和個人。
6.定期進行內部培訓,提升員工對產品管理制度的理解和執行能力。
以上方案旨在構建一個高效、靈活且適應市場變化的產品管理制度,以驅動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在實施過程中,應不斷調整和完善,以應對市場環境和企業內部的變化。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3
產品設計管理制度旨在規范企業的產品設計流程,確保創新與質量的'雙重保障,同時也為團隊協作提供清晰的指導框架。它涵蓋了從概念構思、設計開發到最終產品上市的全過程,強調了設計的原創性、市場適應性以及成本控制。
內容概述:
1. 項目啟動與規劃:明確產品設計目標,制定項目時間表,分配資源,并進行風險評估。
2. 設計概念階段:鼓勵創新思維,進行市場研究,確定產品定位和設計方向。
3. 初步設計:創建草圖,進行原型制作,進行初步的功能和美學評估。
4. 詳細設計:細化設計,包括工程圖紙,材料選擇,制造工藝等。
5. 測試與驗證:進行模擬測試,用戶反饋,確保產品性能和安全。
6. 生產準備:與生產部門協調,確保設計可生產性,制定生產流程。
7. 后期優化與迭代:根據市場反饋,進行產品改進和更新。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4
1.系統建設:引入先進的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數據自動化采集和分析。
2.員工培訓:定期對員工進行追溯體系培訓,確保全員理解并執行規定。
3.制度完善: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程,明確各環節職責,確保追溯流程的順暢。
4.監督與審計:設立內部審計機制,定期檢查追溯體系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問題。
5.持續改進:基于追溯數據反饋,不斷優化生產流程,提升產品質量。
實施這一制度,企業需充分認識到其在提升產品品質、保障消費者權益和維護企業形象上的'重要作用,將追溯管理融入日常運營之中,以實現長期可持續的發展。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5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一. 品質部門工作的組成
品質部門的工作分兩大部分
1.質量管理工作
2.質量檢驗
由于公司電子電力產口涉及用戶的人身安全問題,檢驗工作不實行計數抽樣法,而采取全額檢驗,對于外購件按公司實行的四定(定品牌、定生產廠、定供應商、定合同)要求進行。
二.品質部工作的特點
1.質量教育培訓
宣傳“質量就是生命”的指導思想,實行質量一票決制,質量在考核中占主要成份,做到人人重視產品質量、工作質量和服務質量。
質量培訓工作則是配合公司總的培訓計劃,加強專業基礎知識培訓和崗位技能培訓。
2.質量控制檢測
對關鍵工序設立質量控制點,目前在機加部、有工序和零件及外加工件半成品庫兩控制點,在生產部設立元器件,焊接、調試、成品庫四個控制點,所有這些控制點對材料、元器件進廠到外協、加工、焊接、調試、半成品庫都實行全額檢測,對不合格的材料、器件、半成品嚴禁流入下道工序,并嚴格執行更改代用手續。
3.質量統計
根據公司下達的質量指標,各控制點按月作好質量統計工作并上報品質部,它是質量分析、考核工作中質量部分的重點依據。部門匯總后,按月上報公司并視情況作出質量通報,通報內容包括合格率指 標完成情況、存在問題、表彰優秀。
4.質量信息反饋
公司建立統一的質量信息反饋卡片,將用戶反饋的質量信息及時與技術部門及生產部門取得聯系,及時分析改進、處理,做到用戶滿意,而自己得到分析提高和改進。
反饋信息首先要做到快速準確,處理要及時,這樣才能提高公司在用戶中的信譽。
對于用戶使用安裝調試中存在的問題,除了在產品中增加必要的說明文件外,對于較復雜的問題,公司還將組織學習班、培訓班和加強現場服務。
5.質量分析會議
加工生產過程出現的質量問題,用戶反饋的質量信息要定期對重點部門、班組召開質量分析會議,會議綜合各方面發現的問題,并分析發生質量問題的原因,采取改過的措施達到提高產品質量、工作質量和服務質量的目的,此類分析會由品質部主任召開,會議以專題為主以解決問題,得到改進為目的`。分析會議可以為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涉及的部門可以是單一的生產部門、技術部門,也可以綜合到供應部、經營部等。
6.計量工作
計量工作是開發、生產、檢測的保證之一。由于公司條件的限制,計量手段比較欠缺,目前長度計量工作以外單位(計量站)協作為主,再半年至一年進行一次,儀表計量只能進行簡單的過渡計量,這方面的工作還有待加強和投入。
7.質量事故的處理
公司制定了一個事故處理辦法,質量事故按造成的損失大小分等級進行處理。
公司本著以預防控制質量事故為主,處理僅僅是次要手段。
三、產品質量管理工作標準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2.內容與要求
2.1. 公司質量工作計劃的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和檢測質量管理工作的通常開展。
2.2. 組織編寫有關質量管理的程序文件。
2.3. 收集和處理質量信息、掌握和分析質量動態。
2.4. 質量檢驗統計工作。
2.5. 組織編制檢驗指導書。
2.6. 質量獎懲工作
2.7. 組織產品例行試驗
2.8. 參與新品開發和關鍵項目的審查和鑒定工作
2.9. 匯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公司各項產品的質量指標
2.10.質檢人員的培訓、學習和提高工作。
3.責任和權限
3.1. 責任
3.1.1.對公司出廠的產品質量負責
凡公司出廠經過檢驗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由于加工過程的錯驗、漏檢造成的均由品質部負主要責任。
3.1.2.公司內部加工過程產生的次品、廢品,由于錯驗、漏驗造成的均由品質部負責。
3.1.3.對加工過程中違反工藝操作,使用不合格材料、元器件、結構件,有關檢驗人員有責任及時報告,防患于未然。
3.2. 權利
3.2.1.對未經檢驗的材料、元器件、零件、部件、半成品、成品有權制止使用、加工、裝配、入庫、出廠。
3.2.2.對違反工藝的加工方法,未經試驗和有關部門認可的代用品有權停止其加工、生產。
4.檢查與考核
4. 1 檢查
4.1.1各質量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各項檢驗制度,并做好記錄和執行工作,每月定期的小結和特殊情況的報告是防止質量事故的重要措施。對于重大質量事故必須匯同有關部門檢查到底,并督促做好后續工作,如更改資料文件、不合格的隔離處理工作。
4.1.2品質部在做好統計工作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部門工作的薄弱環節和質量分析會議作出有關的執行情況。
4. 2 考核
4.2.1公司下達的質量指標(產品合格率、返修率)是公司考核部門工作的主要依據,每季度考核一次,重大質量事故的發生與預防也是依據之一。檢驗人員的考核,可依據技術含量高低、錯驗、漏驗的頻次,品質部制定具體考核指標。
4.2.2由主管經理按《科技管理人員工作考核獎懲辦法》進行考核。
四.試制件生產管理規定
1.為了提高開發產品試制件的質量,控制試制件流向,加強生產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2.試制件包括機械零件及印制線路板,圖樣應完整、清晰、正確,生產前在圖樣上應加蓋供“試生產用”章。
3.生產試制件,申請人不僅要提交蓋有供試生產用章的圖紙,同
時填寫試制件生產作業流水單(以下簡稱流水單)。流水單在生產部領取。流水單上的公司件號統一按圖樣代號填寫。
4.生產部按流水單的要求安排生產,其加工質量應與正式產品(零件)相同,應經檢驗、調試、驗收等工序才能入庫。
5.庫房應為試制件單獨分區保管,單獨立卡建賬。
6.試制件入庫后,保管員應核對流水單返回生產部配料處。
7.機械加工部按生產部下達的任務單加工試制件,嚴格執行工序檢驗與成檢。零件入庫前,應由公司檢驗員復驗,經倉庫保管員點收后入庫。圖紙由公司檢驗員向總師辦注銷。
8.外協試制件時,承辦人應負責外協質量和進度,加工完成后,交由公司檢驗員復驗。倉庫保管員點收后零件入庫,圖紙由公司檢驗員向總師辦理圖紙注銷手續。如果公司檢驗員復驗不合格,外協人負責進行處理。
9.開發部或者經營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去倉庫領用試制件,并按規定辦理借用手續,需經主管經理批準。
10.開發部或經營部人員因工作需要攜帶試制件去外廠安裝或調試、試用等,應征得主管經理同意。若因故不能及時請示,應請外廠有關負責人提供收據或借條,經簽字、蓋章后回公司倉庫銷賬。
11.對于長期滯留有外廠的試制件,倉庫應催促還貨或付款。
12.生產部應隨時掌握試制件的進度、去向,如有去向不明,應及時查清并向主管經理匯報
旭升電子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5日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6
1.制定詳細的質量手冊和作業指導書,明確各環節職責和操作步驟。
2.實施全員質量教育,提高員工的.質量意識和技能水平。
3.引入先進的質量檢測設備和技術,提升檢驗效率和準確性。
4.建立質量信息反饋系統,收集和分析質量問題,持續優化生產工藝。
5.設立質量獎勵機制,激勵員工積極參與質量改進活動。
6.定期評估制度執行效果,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和完善制度內容。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企業能夠構建起一套高效、嚴謹的合格產品管理制度,從而保障產品的質量和企業的長遠發展。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7
1.制度建設:制定全面的'產品開發手冊,明確各階段任務和責任,定期更新以適應業務變化。
2.團隊協作:建立跨部門協作機制,確保信息共享和決策同步。
3.技術培訓:為員工提供必要的技術培訓,提升產品開發能力。
4.績效考核:將產品開發成果納入績效考核,激勵員工積極性。
5.風險管理:設立風險管理小組,定期評估項目風險,并制定應對策略。
6.客戶反饋:建立有效的客戶反饋機制,及時了解產品使用情況,指導產品改進。
通過上述方案,我們可以構建一個高效、穩定的產品開發管理體系,推動企業持續創新,贏得市場優勢。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8
一、監管人員崗位職責
1、領導和指導制度。監管所實行所長負責制,檢測員工作責任制。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形成全員參與聯合監管機制。要加強多部門協調,相互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切實提升農產品質量監管水平。具體職責為:
(1)負責糧油等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負責推廣農業標準化生產,開展技術指導和培訓。
(2)負責指導科學使用農藥,農作物病蟲害發生的預測預報,及時提出防治方案。
(3)督促指導相關農場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生產記錄。開展相關的質量抽檢和監管檢查。
。4)配合有關單位做好農業、肥料使用管理、依法查處違禁農藥。
。5)開展測土配方施肥,指導農民合理用肥。
2、完善例會制度。要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例會制度,定期不定期召開質量監管會議,商討農產品質量監管存在問題及工作中好的經驗,通報農產品質量檢測結果,研究分析國家新聞媒體或上級業務部門通報的重大涉及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分析農產品質量安全形勢,認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隱患和薄弱環節,不定期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聯合執法行動。
3、實行“一票否決”制度。在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中,要牢固樹立食品問題無小事,保障安全是大事的意識,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不實、推諉扯皮,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或因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失職的,實行年度考核“一票否決”制度,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瞞報、謊報、遲報、漏報事故,依法從嚴處理。
二、宣傳培訓制度
全年至少開展宣傳活動12次,要積極通過報刊、電視、農業信息網、農民信箱等媒體和專題講座、咨詢服務、科技下鄉、農技人員聯基地聯大戶等活動進行宣傳,不斷提高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消費者的法律意識、安全生產技能,切實提高宣傳的廣度和深度。
1、宣傳培訓主要內容
。1)黨和政府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
(2)與人民群眾和行政相對人關系密切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
。3)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和打假治劣取得的成效,整頓和規范農產品現場秩序的重要部署、工作進展和典型案例。
。4)初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知識。
。5)需要及時公布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
。6)農產品監管工作中的新做法、新經驗、新成效。
。7)其他需要重點宣傳和培訓的'內容。
2、宣傳培訓對象
。1)城鎮居民與農牧民。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基本常識,養成科學飲食的習慣,樹立依法維權的意識,做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自覺維護者。讓農民了解和掌握農業生產投入品的基本安全知識,自覺抵制有害物質的投入,按標準使用農藥、抗生素、激素、添加劑等物質,從源頭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2)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人員。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的培訓,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和農產品科學監管專業知識的培訓,牢固樹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侵權要賠償”的觀念,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學監管能力,實現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3)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員。開展業務培訓,提高其履職能力和工作積極性。
。4)農產品生產經營者。以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農產品質量安全質量標準、農產品質量安全科學管理等知識為主要內容加強宣傳培訓,樹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制意識、誠信意識、第一責任人意識和品牌意識,提高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3、主要措施
。1)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周”主題教育活動。
。2)采取日常宣傳和重點宣傳相結合、宣傳教育與監管工作相結合的方法,開展生動活潑、富有實效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利用“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質量月”“食品安全月”等時機,積極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教育,舉辦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咨詢和專業講座,報道農產品質量安全熱點問題,提高群眾識偽劣、防欺詐能力,自覺抵制不安全農產品。
。3)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等開設媒體,集中宣傳農產品監管工作、普及
農產品監管法律法規和飲食安全常識。
。4)對農產品從業人員堅持實行“先培訓后上崗”制度,使依法經營、規范生產成為從業人員的自覺行為。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人員定期進行崗位培訓,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科學監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務水平。農技推廣人員要深入田間地頭,大力宣傳農業種植、養殖的安全知識,使農民自覺抵制國家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殘留農藥和獸藥。
三、信息報送制度
依照法律權限將農產品質量安全日常監管信息,包括檢測信息第一時間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匯報形式可電話、書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或者向社會發布虛假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
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在組織對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生產管理和指導、農業投入品的監管以及處置相關事故等工作中,建立要情周報、工作月報、季報等制度,每月上報工作動態信息不少于2條,報送材料要詳實,要有綜述、有工作措施落實情況,有監測情況、有產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標,及時體現進展和成效。
四、投訴舉報制度
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社會監督制度。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進行社會監督。每村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或信息員,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對農產品生產過程進行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農產品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進行檢舉、揭發和控告。監管所收到檢舉、揭發和控告后,應當及時調查處理,處理不了的請上級有關部門支持配合,給舉報一個結果,以免導致不良后果。
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制度
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所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預警制度和應急機制。要加強預警,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管理制度,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的研究,開展風險分析、評估,及時發現可能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問題或潛在危害,針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發生快、危害大的特點,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管理能力建設,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提高敏感性和應急處置、媒體應對、輿論引導的能力,一旦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做到第一時間到現場掌握情況、分析原因。第一時間做出處置反應,包括取樣封存、問詢檔案記錄,第一時間向上級反映情況,情況要詳實,包括處置情況等。努力將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最大限度地降低負面影響。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9
1.建立科學的定價模型:結合成本計算、市場調研和競品分析,制定出既能反映產品價值又具有競爭力的價格策略。
2.設定審批層級:價格變動需經過銷售部、財務部和高級管理層的審批,確保決策的合理性。
3.強化價格管理系統:利用信息化工具,實現價格的自動化管理和實時更新,減少人為錯誤。
4.定期審計與反饋:設立季度或半年度的價格審計,分析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根據市場反饋進行調整。
5.培訓與溝通:對銷售人員進行價格策略培訓,確保他們理解并能有效執行價格制度,同時保持與客戶的'良好溝通,解釋價格設置的依據。
產品銷售價格管理制度的構建和執行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部門協同配合,以確保公司在市場中保持穩定且有利的地位。通過不斷優化和完善,我們將打造出適應市場變化、促進公司持續發展的價格管理體系。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10
1.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程:為每個質量控制環節制定具體的操作規程,明確責任和標準。
2.培訓與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質量意識和技能的.培訓,確保全員理解并執行質量管理制度。
3.質量信息系統:引入質量信息系統,實現質量數據的實時監控和分析,以便快速響應質量問題。
4.質量審核:定期進行內部質量審核和外部第三方審核,確保制度的有效執行。
5.激勵機制:建立質量績效考核,將質量表現與員工的薪酬、晉升掛鉤,激發員工對質量的重視。
6.持續改進:通過質量改進項目,定期評估和優化質量管理制度,確保其適應企業的發展和市場變化。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規定是企業質量管理的核心,通過實施上述方案,企業可以構建起一套高效、嚴謹的質量管理體系,從而實現產品質量的穩步提升,推動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產品質量,加強工作責任心,減少質量損失,實現有效勞動和長效管理,特制訂本條例: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產品質量管理包括質量考核條例、質量事故處理辦法、質量評選獎勵的制度、群眾性質量管理活動制度、質量信息管理制度、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管理辦法、關于新產品試制和鑒定的規定、樣機試制管理等。
第二章:質量考核處理條例
第三條
凡產品出廠前,因設計、計劃、投料、加工而造成返修、報廢的損失費用在1000元以內的,由責任部門承擔15%,1000元以上承擔10~15%,其中各責任部門所罰款項的80%落實責任者;凡是內外部質量損失,部門領導在收到質量通報后必須落實責任者并于二日內將落實結果書面送交質管處,否則,部門主要領導人負管理責任。
第四條
加強讓步率的控制:
1、按加工產值計算,讓步率控制在2%以內,每超1%,扣200元。
第五條
加強產品檢驗,凡具備交檢條件檢驗員應及時檢查,嚴禁壓檢、錯檢,漏檢。如是過程檢的責任扣所屬部門,終檢責任扣檢計處。過程檢、終檢員應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在業務上屬檢計處領導,在問題處理上由檢計處裁決。跨部門的責任處理,不得私自處理。必須通知相關部門領導,否則由所在部門承擔責任。
1、對錯、漏檢而造成的損失每次扣責任者100~500元。
2、凡辦理讓步單尚未同意之前而流入下道工序則扣調度員100元。
3、凡零件完工后不經檢查流入下道工序,則扣調度100元。
4、凡發現質量問題,不開出缺陷品通知單,一經發現,立即下崗。
5、公司過程檢驗中開出的缺陷品通知單,必須將零件、材料、重量、工時、責任部門、責任者等情況填齊,并于每周一交檢計處,公司過程檢驗記錄卡,必須每月初上交檢計處,檢計處輸入電腦后交質管處。
6、過程檢開出的缺陷品通知單,部門領導必須如數上交檢計處,如不交,一經發現,扣責任部門領導500~1000元。
7、嚴禁擅自更改技術條件、缺陷品通知單、工藝路線單、檢驗記錄、入庫單等質量技術文件,一經發現,給予責任人100-200元罰款。
第六條
加強工序過程的質量控制:部門分管質量的領導、過程檢、終檢員應嚴格把關。滲碳前的螺傘必須倒角,軸承烘套嚴禁用火焰,否則,計扣責任部門每次100元。
第七條
凡錯漏下零件目錄、材料、生產準備計劃扣責任部門100-200元。
第八條
凡產品出公司后用戶反映無出庫單或漏發配件扣責任部門100-500元。
第九條
部門施工人員、外勤人員無權在路線單上簽字,違反規定按100元/次計扣。
第十條
供應、采購人員必須在公司確定承包運輸方,遇有困難,需另尋其它承包運輸方(含物價)必須請示公司生產部門領導批準,否則計扣責任人每次200元。
1、凡是供應、采購造成回廠返修、報廢,公司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含材料、運輸、工廠損失費用)責任人負責索賠。采購員對采購質量負責,凡是供應、采購物資進公司不經檢計處檢查,私自投入使用,一經發現扣責任者每次100元。
2、凡是供應、采購物資回公司后因質量問題影響公司生產進度和造成重大損失(含整機產品質量)扣責任人100-500元。
3、凡相關部門反映涉及供應、采購回公司物資多次發生質量問題的,質管處會同責任部門進行分析、調查,對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因責任心不強發生嚴重質量事故造成極壞影響者給予下崗處理。
第十一條
凡產品(零件)在庫房或生產現場因運輸或保管不善而造成零件遺失、嚴重銹蝕、碰傷責任部門扣每次100元。
第十二條
千元以上的設備等質量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通報職能部門,萬元以上的重大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報職能部門、生產部門領導。凡違反此項規定的扣責任部門100-200元。
第十三條
凡經判定報廢的零件立即放置隔離區,每周定期由責任部門送交廢品庫;如另作它用必須辦理手續,否則扣責任部門200元。
第十四條
零件投入裝配前須入庫,凡未入庫或未辦假入庫手續而投入裝配則扣責任部門100-200元。
第十五條
質管處須對外來圖紙進行方案復審,凡發生關鍵件報廢或整體方案錯誤,按1條款執行。
第十六條
凡第一次生產中出現的技術問題未及時糾正,重復生產時出現同樣問題,則扣責任者100-500元。
第十七條
凡是新品開發、試制產品對質管處及設計人員暫不考核。
第十八條
售后服務人員(含部門委派人員)必須書面詳細反映服務情況(產品制令、出廠日期、具體服務內容等)分析問題發生原因,分清雙方責任,報檢計處、質管處,否則不予報銷,對服務中發生費用必須請示生產部門領導確認,對方出具回執方可。
第十九條
外部損失賠付:
1、凡20xx年7月1日之前賠付納入責任部門的成本考核。
2、凡20xx年7月1日之后賠付:≤1000元扣責任人200元1000-5000元扣責任人400元5000-1000元扣責任人600元
1000元以上扣責任人1000元
第二十條
造成重大質量事故,責任部門領導除書面檢查外,一次性罰款200-500元。
第二十一條
凡在一個季度內發生兩起重大質量事故損失均在5000元以上的或一起10000元以上的質量事故的責任人進行離崗培訓;凡玩忽職守,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重大質量損失或造成極壞影響者,一經發現給予下崗處理。
第二十二條
凡受過各種質量處罰的部門領導和責任人,在處罰后的工作中利用職權刁難或有報復行為的,一經發現,立即下崗。
第二十三條
損失費用計算公式:
1、報廢損失=材料費+全部工時×30元/小時
2、讓步損失=讓步工時×30元/小時
3、承包運輸方造成損失=正品價值或材料費+工時×30元/小時
4、出廠產品損失=差旅費+天數×40元+“三包費”
第二十四條
其他未作規定的參照有關條款和公司有關規定等執行。凡以前發文與本文件內容相抵觸的,宣布作廢,以本文件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的解釋權屬質管處。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自20xx年2月執行。
第三章:質量事故處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
為加強對質量事故的管理,嚴格執行“三不放過”(產生質量事故的原因和責任者未分析不放過,質量事故的危害性未分析不放過,應采取的預防措施未分析和制訂不放過)的原則,增強全公司職工的質量意識和主人翁責任感,認真執行我公司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工藝紀律,不斷提高工作質量以保證產品質量,減少和杜絕質量事故的發生,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特制定以下辦法:
第二十八條
質量事故的定義:
凡設計、工藝、生產制造(運輸、儲存)檢驗等過程中,因以下原因造成成品批報廢、成批返修、降低等級或降價處理、退貨、索賠,對用戶造成不好影響或影響生產計劃和質量指標完成的稱為質量事故。
1、圖紙、工藝錯誤。
2、生產指揮錯誤。
3、違反工藝紀律。
4、操作不認真負責。
5、檢驗員漏檢錯檢。
6、設備故障、儀表儀器失準。
7、材料混雜或發錯。
8、運輸保管不善。
9、管理不善或弄虛作假,以次充好。
10、工裝制造質量及工裝管理不善。
11、根據經濟損失和影響大小,將質量事故分為以下三類:
第二十九條
重大質量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重大質量事故:
1、直接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或退貨索賠經濟損失達2萬元以上。
2、造成退貨或受到索賠并已造成不良影響。
3、對用戶的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
4、因質量事故造成公司不能完成月、季或生產計劃和質量指標的。
第二十九條
較大事故,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為較大事故:
1、造成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或退貨索賠經濟損失達1萬元以上的。
2、廢品或返修工時在20小時/批以上的。
3、因質量事故造成公司完不成月份、季度計劃或質量指標的。
第三十條
一般事故,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為一般事故:
1、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或三包費用1000元以上的。
2、廢品或返修工時在50小時經上的。
3、雖不符合上面兩條,但有下列情況者:
1)、機加工:成批生產的關鍵件的關鍵尺寸3件以上不合格。一般尺寸5件以上不合格;或成批生產的一般件10件不合格以上情況雖可回用,但影響性能或個觀使用的。
2)、熱處理件:經熱處理的零件(包括工裝零件)出現成批開裂、硬度不合格,碳和氮化不合格產生嚴重變形,而使零件無法返修,或雖返修但影響零件的質量。
第三十一條
質量責任:
1、由于圖紙(包括工裝、二類工具設備等)工藝文件標準錯誤造成的質量事故:圖紙尺寸差錯:設計和尺寸標注的錯誤,質量責任設計人員承擔70%,審核人員承擔30%。抄寫錯誤,由描圖員承擔70%,校對承擔30%。
2、工藝出現差錯:經首檢發現,其質量責任由工藝員承擔90%。操作者(四級以上)承擔10%。如工藝出現差錯雖經首檢未發現和防止,其質量責任由工藝承擔70%。檢查員承擔20%,操作者承擔10%。如操作員發現錯誤,提出異議未被接受,操作員不承擔責任。工藝員承擔的70%中,工藝編制設計者承擔60%,審核者承擔30%,會簽者承擔10%;描圖抄寫錯誤,描圖員承擔70%,校對承擔30%。
3、操作者造成的質量事故:
1)、操作者不執行“三按”、“三自”和首檢、交檢制度或工作不負責所造成的事故全部由操作者本人負責。
2)、在師父指導下操作的徒工,造成的質量事故,由指導的師父負全部責任。
3)、尚未取得操作證的徒工,在無師父指導的情況下,受命于領導各管理人員下達的與本人技術不相稱的操作指令進行作業,造成的質量事故,指令者承擔70%,徒工承擔30%。
4)、因不執行文明生產所規定的制度,導致零件成批磕碰,銹蝕的,由當事人負責。
5)、操作者在生產中發現工藝問題,避免了損失,應有獎勵,可做為合理化建議申請計獎。
4、檢驗人員圖紙造成的質量事故:
1)、檢驗員首檢錯誤造成質量事故,由檢驗員負60%責任,操作者負70%責任。
2)、零件完工檢后發現質量不合格,或下道工序發現上道工序不合格而造成事故者,檢驗員和操作員負一半責任。
3)、檢驗中未巡檢或巡檢錯誤造成質量事故,檢驗員負責制30%工期責任,操作者負70%責任。
4)、整機出廠后發現質量問題致用戶退貨、索賠、返修等造成的質量事故,檢驗員和操作者各負一半責任。
5)、由于檢驗員檢測不及時,影響熱處理質量而造成事故,檢驗員負90%責任,熱處理負10%責任。
5、領導和管理人員的.質量事故:
1)、因領導(包括廠領導)錯誤指揮或管理人員錯誤下達產品指令(包括不具備生產條件而強令下達生產指令),指使操作員違反“三按”要求,造成的事故或管理人員承擔70%,操作員承擔30%責任。如操作員提出異議未被接受,由指揮者負責。
2)、因管理混亂或管理員不重視質量,工序完工不交檢造成的質量事故,由當事人承擔70%,生產部門領導承擔30%。
3)、因管理混亂或管理員工作失誤造成發材料(材料必須有手續,無手續按錯發處理)、毛坯、零件或外購等質量事故,由庫房或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6、凡采購員因工作失誤,采購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購件、標準件、毛坯、零件無合格證,且不合格未經檢驗就投料,造成質量事故的,由采購員承擔60%責任,投料者承擔40%。如已交檢,檢驗員工作失誤,判斷為合格造成事故的,由采購員承擔60%,檢驗員承擔40%。
7、產品完工未檢驗開出合格證,就交經營處入庫供貨,造成用戶退貨,索賠和返修等質量事故。由檢計處和經營處各承擔一半責任,并追查有關領導責任。
第三十二條
工裝問題造成的質量事故:
1、工裝制造不合格、檢驗時誤判為合格,由此造成的質量事故,由工具處承擔50%責任,參加驗證的檢驗員承擔10%,工裝使用部門和工藝處的有關人員各承擔20%責任。如驗證不合格,制造工裝經濟損失由工具處負擔70%,檢驗員承擔30%。
2、使用工裝的操作員如使用、保管不當使工裝損壞或降低精度造成的質量事故,由操作員負責。
5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3、工裝運輸過程中損壞造成的質量事故,由當事人負責。
4、已驗證的工裝,在庫房保管不善,致使工裝損壞或精度損失造成的質量事故,由保管員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三條
因設備故障造成的質量事故:
1、因設備大修人員工作不負責任,未維修好就交付使用造成的質量事故,由維修人員承擔70%,檢驗員承擔30%;小維修人員未維修好就交付使用造成的質量事故由小修理人員負責。
2、因操作員對設備使用保管不當造成設備故障而出的質量事故,由操作員負全部責任。
3、明知設備有故障停用,如操作員擅自自動用造成的質量事故,由操作員全部負責;如管理員錯誤指揮造成的質量事故,由指揮者負70%責任,操作規程員負30%責任,如操作員事先提出異議未被接受,由指揮者負全部責任。
4、設備到大修期,由于種種原因未大修而繼續使用,由生產部門廠領導、設備處主管部門領導共同承擔責任。
第三十四條
包裝運輸的質量事故:
1、因包裝不好,運輸和保管中包裝箱損壞造成的質量事故,包裝工承擔70%,檢驗員承擔30%;如未交檢,則包裝工負全部責任。
2、運輸過程中因工作失誤造成產品質量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五條
質量事故報批辦法:
出現質量問題時,應先檢驗員開出不合格品單,或報廢單,并及時通知生產部門領導。
第三十五條
質量管理領導小組根據本制度的規定判斷,是否構成質量事故;如已構成質量事故,質管領導小組應會同責任班組的組長和質管員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事幫進行分析;根據“三不放過”的原則,明確原則,明確責任,找出原因和制定預防措施,如事故責任不是生產部門,則檢計處質量信息員填寫信息傳遞反饋單,并責任處室;責任處室質管領導小組按前述的辦法進行處理。
第三十六條
由責任部門的質管領導小組在一星期內填寫“質量事故分析報告表”,一式三份;根據本制度處理規定填寫好處理意見,轉交檢計處簽署意見(對事故情況予以證實);再轉交質管辦,質管辦接到報告表后于5日內代表公司簽署最終處理決定后,再將報告表返回檢計處和責任部門各一份,另一份質管辦留存備查。
第三十七條
較大的質量事故的處理由質管辦送交總工程師或總經理處理決定;對于重大質量事故,總工程師和廠部視情況召集廠全面質量管理委員會研究作出決定。
第三十八條
質量事故的處理規定:
1、凡產生重大質量事故的責任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到20000元者,扣發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半年;20000元以上至50000元者,扣發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一年;50000元以上者,扣發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一年外,賠償經濟損失0.2%;以上情況除經濟處理外,根據情節輕重和后果并給予其他行政紀律處理。
6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2、凡產生較大質量事故的責任感者,經濟損失在20xx元以上至5000元者,扣發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二個月;5000元以上至10000元者,扣發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三個月;
3、凡生產一般質量事故的責任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包括至500元,但定為一般質量事故的)扣發一個月獎金;1000元以上至20xx元者,扣發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一個月。
第三十九條
注意事項:
1、凡有關的生產部門、管理人員或檢驗部門及人員,違反國務院“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中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上級部門已按“條例”進行處理的,不再按本制度另作處理。
2、操作者、檢驗員、管理員、特別是領導干部,應如實反映質量事故真相,凡弄虛作假、夸大、縮小和隱瞞事故,推卸責任者,加倍處罰。除經濟上予以制裁外,視情況輕重,給予不同的行政處分。
3、質量事故的責任必須落實到人,不得含糊地定“XX小組”“XX檢查站”等,填寫清楚缺陷單和事故分析單,并注明清楚事故由哪一道工序引起。
4、事故累計損失價值系指造成報廢的本道工序和以前各工序之和乘件數之積再加材料費用之和。作回用處理的事故損失只按本道工序工時計算損失。
5、按規定進行經濟處罰的款數,除賠償費由財務處歸入成本外,扣罰的獎金和下浮的工資應交質管辦,作為開展全面質量管理活動的獎勵表彰先進的費用。
第四十條
每月10日前,質管辦應將質量事故處理情況按考核要求填寫表格,通知責任部門,勞資處或財務處,以便對責任者進行經濟處罰,并適時通報全廠。
第四章:關于質量信得過個人標兵和TQC活動積極分子
評選獎勵的制度
第四十一條為推動全公司全面質量管理活動的開展,促進企業升級工作,不斷提高我廠的產品質量,經濟效益和產品的競爭能力,我廠將開展評選信得過個人標兵和TQC活動積極分子;現將這些活動作如下規定:
第四十二條質量信得過個人標兵評選條件:
1、凡完成全年下達個人的生產工作任務,無違反公司規章行為,全年無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的生產工人、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具備以下條件均可參加評選:
2、機加工人全年廢品和讓步品率合計均不大于1%。;焊接工人全年無廢品。
3、工序管理點工人自控率達到100%,廢品率符合第1條規定。
4、檢驗員全年對質量的錯漏檢次數不超過2次。
5、對提高改進產品質量有突出貢獻的職工(創造價值或避免損失價值在3萬元以上)。第四十三條質量管理活動積極分子評選條件:
1、各部門或班組的質量管理員除完成全年下達個人的各項生產工作任務,積極完成質管員的各項職責,使本部門的質量管理活動卓有成效者。
2、在開展質量管理活動中,如QC小組,工序質量管理點等活動有突出成績者。
7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評選辦法:
1、信得過個人標兵由部門質量管理領導小組根據全年的廢品指標統計和工作實績評選上報質管處審核,公司質量管理委員會批準。
2、質量管理活動積極分子由各部門質量管理領導小組提名,上報質管處審核批準。
第四十五條獎勵辦法:
每年年終評選獎勵一次,以精神獎勵為主,并輔以物質獎勵。
第五章:群眾性質量管理活動制度
第四十六條全面質量管理,就是公司全體職工及有關部門同心協力,把專業技術,經營管理,數理統計和思想教育結合起來,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從而用最經濟的手段,生產用戶滿意的產品。全面質量管理的特點,是從過去的事后檢驗、把關為主轉變為預防、改進為主,從管結果變為管因素;因此必須發動公避開的全體人員,全部門參加到質量管理的各種活動中去,依靠科學管理的理論,程序和方法,使生產和經營的全過程處于受控狀態;為此特制定本規定。
第四十七條為了發揮操作員、管理人員和檢驗員的積極性和責任感,把產品質量的“預防和把關”結合起來;對產品質量實行控制,開展“三自”、“三驗”、“三按”、“三不放過”活動:
1、“三自”即:自檢、自分、自蓋工號。
自檢:即每個操作者對自己加工的零件進行自檢,確定是否符合圖紙工藝和技術標準規定的要求。
自分:操作者自己檢驗的零件,把合格品和不合格品分開存放。自蓋工號:在自己加工的零件上蓋上工號,以明確責任。
2、“自檢”即:首檢、巡檢、完工檢(入庫檢)。
首檢:操作者對每班或每批加工的首件,必須交檢驗檢查,以防止成批報廢。
巡檢:檢驗員每班不少于兩次到自己分管的范圍內臨床巡檢,做到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
完工檢:每個零件完工后,檢驗員都應該進行完工檢(全面檢查),防止不合格品混入。
3、“三按”即按圖紙、按工藝、按技術標準進行生產操作。
操作者必須嚴格遵守“三按”生產。操作前必須認真消化圖紙、工藝和技術標準,“三按”生產執行情況的考核和違反“三按”生產造成的質量事故,按廠關于工藝紀律的有關文件處理。
4、“三不放過”即出了事故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開會分析,做到:不分析出事故發生的原因不放過;事故的責任者沒有查清,責任者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未擬訂防止事故再發生的措施不放過。
第四十八條建立質量分析會議制度:
1、公司質量管理會每個月召開一次分析會議,對每個月的質量管理和質量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提出一步的整改計劃。
2、公司質量分析會,每批產品生產制造前召開一次,每批產品生產制造中期召開一次,總工程師主持,有關處室分廠的負責人或技術人員參加。質管處負責會議的準備,組織下發會議紀要和執行中的檢查和協調工作。
3、科室的質量管理小組和班組10天召開一次質量分析會,應運用排列圖,因果圖和
8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對策表等數理統計法對本部門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制訂改進措施。
4、若緊急重大質量問題,立即召開公司質量管理會,分析問題原因,解決方法。
4、科室質量管理小組和班組的質量分析會情況由公司質管處考核。第四十九條對關鍵部位和關鍵件實行質量管理點控制:
1、為確保產品的成品質量,使以原材料進廠到產品包裝的生產全過程,主要工序的選題處于穩定狀態,須對其實行有效管理。
2、管理點的設置由工藝部門負責提出,經廠質管處及有關部門討論后確定,經總工程師批準后執行。
3、具體作法按“工序質量管理點”管理制度執行。
第五十條用戶訪問活動:
用戶訪問活動體現了質量管理中“用戶第一”的思想,這一活動要求充分發動群眾,開展優質服務,滿足用戶的要求,是加速質量信息反饋的重要途徑之一。
公司內訪問:
1、集中訪問:每年組織1~2次由公司領導帶隊,有設計、工藝、檢驗、銷售和質管等部門參加的對主要用戶進行訪問。調查了解用戶要求和產品使用情況,并開展服務工作和市場調查。
2、個別訪問:由經營處在進行產品銷售和市場調查的同時,對用戶訪問或在為用戶服務時向用戶進行訪問。
用戶訪問后要有訪問記錄,并由訪問的部門整理成質量信息反饋資料送有關領導和質管處,供領導決策和有關部門制訂質量改進計劃。
第六章:QC小組活動管理:
第五十一條QC小組是發動公司全員參加質量管理活動的好形式,公司職工圍繞公司的方針目標,運用質量管理的理論和方法,以改進質量、降低消耗、提高經濟效益和管理水平為目的而組織起來開展活動的小組;它可以在行政班組中建立,也可以是跨班組或部門的以質量攻關為主的QC小組。
第五十二條QC小組在各級行政部門的領導下,圍繞本部門質量方針目標,創優活動;運用全面質量管理的工具解決問題。QC小組必須向質管辦進行注冊登記,有活動課題和活動計劃;并進行活動情況記錄。課題完成后要向質管處上報成果,寫出書面資料,參加成果發表。
第五十三條由質管處和有關部門每年舉行1~2次公司級的QC小組成果發表會。成果發表會的評委會要有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參加。QC小組成果評價視其對提高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大小,采取活動評價和成果評價相結合,現場檢查與會場發表相結合,以現場為的的評價方法。
第五十四條QC小組活動情況及成果列為各部門推行TQC活動的內容之一進行考核。各行政小組的QC活動成果作為對各班組進行公司模范班組驗收的條件之一進行考核。
第五十五條開展質量“信得過”活動:
質量“信得過”,即在質量上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使產品質量做到自己信得過,檢
9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查員信得過,用戶信得過,國家信得過。質量“信得過”活動分為:
第五十六條開展質量“信得過”班組活動:
信得過班組必須是合格班組,驗收達到信得過班組的標準。由班組建設歸口部門統一進行驗收和獎勵。
第五十七條開展質量“信得過”個人標兵活動:
“信得過”個人標兵必須是完成全年下達的生產任務,全年無質量事故者。機加工人全年廢品率平均在0.5%以下;鑄造工人全年廢品率平均在2%以下;工序質量管理點的工人自控率達到100%,廢品率在廠規定的考核指標以內。每年由各生產分廠提名報質管辦,由質管處審查后報廠工會在年終總結評比時作為單項標兵進行一次獎勵。
質量信息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條
質量信息工作是全面質量管理的基礎工作之一。信息在現代化管理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質量信息指在形成產品質量的全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有用情報和資料,它包括產品質量信息和工作質量信息二個方面,也可按信息的來源分為公司內質量信息公司外質量信息,為使我廠的質量信息正常開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第五十九條
質量信息工作在總師的領導下,由總師辦主管有關工作,負責全公司的質量信息管理,交對各處室信息工作進行認真的考核。
第六十條
總師辦設專人負責質量信息工作,各處室指定一名質管員為本部門質量信息員,組成全公司的質量信息網絡;見網絡圖。
第六十一條
質量信息員必須認真負責做好所在部門的質量信息,保證本部門質量信息的收集、傳遞、處理和反饋及時,迅速并進行編號登記和簽收其他部門傳遞至本部門的信息單。解決后進行反饋、督促按時處理解決。信息員傳遞和反饋的信息力求準確,不能弄虛作假;每年對信息員進行評比,對工作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
第六十二條
各部門的領導應重視質量信息工作,及時做好質量信息的傳遞處理和反饋,支持本部門質量信息員的工作,在本部門信息員離廠期間應指定專人代理其工作。
第六十三條
質量信息傳遞與反饋的有關規定:
信息發出單位填寫一式四聯的信息反饋單。自留第四聯,其余三聯交信息接收單位簽收;接收單位必須及時處理解決;處理解決后,應將處理結果填寫清楚(如暫時解決不了的,可按規定解決措施和計劃解決期限),并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后自留一份(第一聯),其余二聯應反饋至信息發出單位把收到的第二聯和存根(第四聯)貼在一起保存,將第三聯于每月末交總師辦,經備考核。
第六十四條
凡有以下情況應填寫質量信息傳遞單位進行傳遞和反饋:
1、各處室每月質量分析會和用戶(下道工序)訪問后,應將需要其它部門解決的較大的問題進行傳遞反饋。
2、各處室在是日常生產工作中,需要其它處室協同解決的,可填寫信息傳遞單,直接傳遞至有關部門解決,但解決后仍需將第三聯交總師辦備查,便于考核。
10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3、各處室遇到需總工辦進行協同的問題,可填寫信息傳遞反饋單交總工辦協調處理;經過協調處理由某部門解決的問題,有關部門必須及時進行解決,交將結果反饋給總工辦。第六十五條
通常情況下,信息必須在三天內按正常渠道傳遞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按到信息后,必須三天內處理完畢;及時反饋至信息發出單位;如遇情況緊急,急需解決時,可在信息單上加上“急”字,信息按收單位見“急”字后應立即處理。
第六十六條
出現重大質量信息,須在當月填寫信息單報告總經理,總經理處理后交工辦備案或批示后交總工辦辦理;總工辦處理后,再反饋至有關部門領導者。
第六十七條
每月的工藝紀律檢查以后,每季度的公司質量分析會后,每年1~2次和總經理質量診斷后,每年質量監督站的質量抽查結果以及每年定期的質量審核情況等,總工辦都應將存在問題填發信息單到有關部門限期解決;各部門接到信息后,應按正常渠道進行處理,傳遞和反饋。
第六十八條
總工辦將信息傳遞反饋的速度和信息處理的百分率對每個部門進行考核,考核的結果匯總到各部門全面質量管理考核辦法中計算獎金,并作為公司內年終評選質量管理獎和處室的依據之一。
第六十九條
本管理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行。
工序質量控制點管理制度
第七十條
為了保證我公司產品的成品質量,必須利用全面質量管理的數理統計方法,對生產過程中的重要工序進行有效地管理,判斷和消除系統因素造成的質量波動,使之處于穩定狀態;為此特制訂本制度。
第七十一條
工序質量控制點根據以下原則設立:
1、對產品的性能、精度、壽命、可靠性、安全性有嚴重影響的關鍵質量特性。
2、工藝上有特殊要求,對下道工序有影響的部位,或操作工藝經較精密復雜,需特殊加工技能的工序或部位。
3、質量不穩定,出現不良品多的工序。
4、用戶反饋的主要不良項目。
5、關鍵外協件、外購件的主要和關鍵質量項目。
第七十二條
質量控制點的設置步驟和管理方法:
控制點由工藝部門提出,產品的主管工藝員根據設立控制點的原則填寫質量控制點審批報告,一式四份;經公司質管處、檢計處、生產部門根據圖紙,工藝文件或內控標準的規定討論確定后,經總工辦審批后納入工藝,列入控制點的明細表,審批報告應分發到工藝、質管處、生產部門各一份。
第七十三條
根據我公司產品的特點,工序控制點原則上分為如下兩種:一種是按產品的要求確定控制點,由該產品主管工藝員編制明細表和作業指導書,明確所建立的管理點的工序質量要求,特性值的測量方法和測量工具,控制點的管理方法和控制工具;另一種為按設備或工種確定管理點,由工藝主管工藝員制定全廠控制點的明細表,工藝守則及各管理。
點的控制方法和記錄表格。兩種控制點技術文件經工藝主管審核,總工辦批準,生產部門會簽,報質管處備案。
第七十四條
為了保證產品質量,工藝人員有權要求在某些檢查點,采購點設置控制點,并負責提出控制點的檢測手段,記錄表格。工藝員還應向這些控制點發送有關的技術文件和掌握控制點的水平。
第七十五條
質管處應制訂控制點的各種考核辦法并進行考核,對實施過程中的問題進行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對控制點進行驗收及進行獎勵。
第七十六條
控制點的操作人員和檢驗人員必須接受TQC教育,學會運用數理統計方法,應按控制點的文件要求進行活動,使影響工序質量的諸因素處于受控狀態。
第七十七條
工序點應有明顯標記,控制點的原始數據及管理圖表應當準確齊全,并在工序完工后一星期內送生產部門保存。
第七十八條
檢驗員按規定的技術要求對所在控制點進行督促、檢查。對于按設備或工種確定的管理點的工件應進行全檢,并要檢查和計算操作者的自控率,填入記錄表,對采用控制圖管理的控制點,檢驗員應將抽查數據點入控制圖上,用不同顏色作控制曲線,并應簽名和填入抽查時間。
第七十九條
工藝處每月應有計劃地檢查控制點的實際狀況,并進行分析,于每季末將檢查情況匯總上報公司質管處。
第八十條
每年結合產品工藝整頓,由工藝部門的有關工藝員根據產品技術要求的變更或工序質量提高的具體的情況(如工序能穩定地生產出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對控制點進行整頓,如需撤消控制點,由工藝部門有關負責人提出,經生產部門、檢計處、質管處共同研究決定,送總工辦批準返質管處備案。
第八十一條
質量控制點的考核:
1、公司質管處每月不定期地到生產部門檢查1~2次控制點的情況每月5日前將檢查情況和工藝部門、生產部門上報情況匯總填入考核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總工辦,一份自留備查。
2、公避開質管處對工藝部門、生產部門、檢計處的控制點活動的檢查,納入經濟責任制中,作為全面質量管理活動的考核項目進行考核。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12
產品開發管理制度是一套詳細規定產品從概念形成到上市銷售全過程的管理規則,旨在確保產品質量、創新性、市場適應性和經濟效益。這套制度涵蓋了項目規劃、需求分析、設計開發、測試驗證、生產制造、市場推廣等多個環節。
內容概述:
1. 項目啟動:明確產品目標,制定項目計劃,包括時間表、預算和資源分配。
2. 需求管理:收集、分析市場需求,確定產品功能和性能要求。
3. 設計與開發:進行產品設計,包括原型制作、評審、優化,直至形成最終設計方案。
4. 質量控制:建立質量標準,實施質量保證和質量檢驗流程。
5. 生產制造:制定生產流程,管理供應鏈,確保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
6. 測試驗證:執行嚴格的產品測試,確保產品符合預期性能和安全標準。
7. 市場推廣:策劃營銷策略,進行市場調研和產品定價。
8. 售后服務:設立客戶服務和支持體系,處理產品售后問題。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13
1.確立制度框架:構建涵蓋各階段的詳細流程圖,明確各角色職責。
2.建立評審機制:設立定期評審會議,評估項目進度和效果,及時調整策略。
3.培訓與溝通:組織培訓,確保團隊理解并遵循制度;保持開放溝通,解決實施中遇到的問題。
4.實施監控:設立關鍵績效指標(kpis),監控制度執行情況,確保制度落地。
5.定期審查與更新:根據市場變化和技術發展,定期審查制度,適時進行修訂。
通過以上方案,企業能建立起一套高效、靈活的'產品開發管理制度,推動產品創新,增強市場競爭力。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14
本產品銷售價格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公司產品的定價策略,確保價格體系的合理性和市場競爭力,同時保障公司的利潤空間。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定價策略的制定與調整
2. 價格審批流程
3. 價格公示與執行
4. 銷售價格監控與分析
5. 應對市場變化的靈活調整
內容概述:
1. 定價策略的制定與調整:詳細規定如何基于成本、市場競爭狀況、產品定位等因素制定初始價格,并設定定期評估和調整價格的機制。
2. 價格審批流程:明確各級管理層在價格設定中的角色和責任,設定價格變更的審批權限和流程。
3. 價格公示與執行:規定產品價格在內部系統、銷售文檔及對外宣傳材料中的`展示方式,確保價格一致性和透明度。
4. 銷售價格監控與分析:設立定期的價格數據分析,評估價格政策的效果,以便及時調整策略。
5. 應對市場變化的靈活調整:設定在市場競爭加劇、成本變動等情況下,如何快速響應并調整價格的預案。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書刊印刷產品質量,明確產品質量責任,加強對書刊印刷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往市場,維護讀者利益,進一步提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書刊印制、出版、發行單位,必須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承擔產品質量責任。
第三條書刊印刷產品質量是指書刊產品滿足有關質量法規、質量標準以及合同規定和要求的特征和特征總和。書刊印刷產品質量按產品設計、原輔材料、加工工藝、產品外觀、牢固程序等進行評價。書刊印刷產品質量責任,是指書刊印刷產品質量不符合質量標準的規定要求或不符合有關質量法規、合同所標明的質量指標,應承擔的經濟的、法律的責任。
第四條書刊印制、出版、發行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下列規定:
(1)不合格的原輔材料、半成品不得投入生產;
(2)不合格的書刊印刷產品不得出廠和銷售;
(3)不得印制、銷售反動、淫穢及其他屬于政府明令禁止的印刷品,不得印制、銷售非法出版物。
第五條書刊印制、出版、發行單位要加決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步伐,認真貫徹《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系列國家標準,積極制訂高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用于內部控制的質量標準,并嚴格按質量標準生產,按質量標準檢驗。
第六條各級新聞出版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書刊產品質量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質量管理機構;要指導、協調好書刊印制、出版、發行單位的質量工作,監督各單位堅持“質量第一、讀者至上”的方針,保證產品質量并承擔質量責任;要制訂獎優政策,積極宣傳、表彰質量管理好的企業和優質產品,及時公布經檢測的書刊質量信息;對造成產品質量事故者,進行教育,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第二章質量管理與責任
第七條加強全過程質量管理,從原稿整理、裝幀設計,材料供應,印前處理,印刷,印后加工,檢驗,儲運,銷售到售后服務等每一個環節都要有質量管理制度,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實行嚴格的質量責任制和質量否決權。
第八條書稿、校樣和產品的質量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質量法規和質量標準,委印和承印雙方應以合同的形式簽訂。委印和承印雙方對書稿和校樣要有質量交接手續,對付印、付型(版)的清樣要有委印單位負責人簽字,承印單位不準對書稿和付印樣擅自改動。
第九條承印單位必須保證產品質量符合質量標準以及合同規定的要求,建立嚴格的質量責任制和監督考核制度,建立能穩定生產合格產品的質量體系,特別要加強對關鍵工序和質量不穩定的工序的質量控制,嚴格執行各項質量標準和質量文件。
第十條承印單位要加強成品、半成品質量檢驗工作,建立自檢、互檢和專職人員檢驗相結合的檢驗制度。建立健全企業的質量檢驗機構,配備能堅持原則、辦事公正、具有一定印制工藝和技術水平的質量檢驗人員,嚴把質量關,對重大質量事故,必須及時通報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謾罵、毆打、實施報復、打擊堅持原則的質量檢驗人員的行為,也應通報,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一條承印單位要加強管理基礎、技術基礎工作和現場管理工作,建立起良好的生產環境和文明的生產秩序,盡快使生產現場達到環境整潔、紀律嚴明、設備完好、物流有序、信息準確的基本要求,保證生產產品的質量。
第十二條承印單位主動聽取委印單位、書店和讀者對產品質量的意見,主動接受有關書刊印刷產品質量監督檢測機構的抽查檢測,及時處理質量問題,不斷改進質量工作。
第十三條發行、委印單位應對承印單位送交的書刊進行質量驗收檢驗,不許接收、發行不合格產品,發現有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書刊,有權退回印制單位;反之,發行、出版單位應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承儲、承運部門在書刊產品入庫儲存或出庫時,應嚴格執行交接驗收制度,明確質量責任。對包裝不符合標準的'產品應予拒收。確屬儲存、運輸、裝卸原因造成產品破損,儲運部門應承擔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產品出廠后,對出現的產品質量故障,分清責任,實行“三包”(包退、包換、包賠),并做到迅速及時,取得用戶和讀者的諒解。其中,屬于書刊內容、設計、編校等質量問題由出版單位負責,屬于印制質量問題由印制單位負責,屬于發行過程的損壞由發行單位負責。
第三章質量監督與檢測
第十六條建立健全各級質量監督檢測機構,形成網絡。尚未建立省(自治區、直轄市)書刊印刷產品質量監督檢測站的,要盡快建立并開展工作。新聞出版署印刷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書刊印刷產品質量監督檢測站要統一協調、統一質量標準、互有分工、互相配合,共同承擔對全國生產和流通領域的書刊印刷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測等工作。
第十七條新聞出版署印刷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業務上同時接受國家技術監督部門的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1)承擔書刊印刷企業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測及產品質量的等級鑒別,受理有關質量糾紛的調解和仲裁檢測;
(2)指導和協助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書刊印刷產品質監督檢測站,并與地方質量監督檢測站共同協作,密切配合,以加強對印刷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測工作;
(3)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書刊印刷產品質量監督檢測站推廣統一的檢測方法,協助做好檢測儀器的檢驗、校正等工作;
(4)承擔印刷紙張、油墨、版材等原材料的質量分析、檢測工作,協助相關行業制訂標準;
(5)承擔有關印刷產品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協助印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宣傳、貫徹印刷標準和有關法規;
(6)組織宣傳質量監督和質量管理經驗,為印刷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及工藝水平,做好指導、咨詢和服務工作;
(7)開展提高印刷產品質量的工藝分析和研究工作,逐步將目測等檢驗方法轉為用儀器檢測和目測結合評價印刷品。
第十八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書刊印刷產品質量監督檢測站業務上接受新聞出版署印刷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的指導,并接受當地技術監督部門的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1)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的書刊印刷產品質量監督檢測和對有爭議的產品質量糾紛進調解和仲裁檢測;
(2)組織力量對產品的生產、儲運和銷售等環節進行日常監督抽查,并定期公布抽查結果;
(3)承擔新產品檢測和產品例行試驗委托任務;
(4)為制訂、修訂產品質量標準提供咨詢;
(5)使用必備的儀器測量書刊印刷品質量,逐步實現數據化、規范化,并據此指導企業的生產,實現產品質量的科學管理;
(6)培訓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凡經新聞出版署印刷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書刊印刷產品質量監督檢測站抽檢成品合格達不到規定標準的,企業主管部門和新聞出版管理部門要采取嚴格的整改和處罰措施,具體有以下辦法:
(1)對抽檢成品合格率達不到規定標準的,應進行通報批評,問題嚴重的,要發“黃牌”警告,有關主管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或企業主管部門)應按產品質量問題嚴重程度,實施邊生產邊整改、限產整改或停產整改等方式,限期完成整改任務。
(2)企業整改后,應進行突擊性復查,復查成品合格率仍達不到規定標準者,要吊銷書報刊印刷許可證。(3)對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對不具備書刊印刷條件,基礎管理差,不能保證書刊產品印制質量的企業,要吊銷書刊印制許可證。(5)對假冒、偽造出版社、印刷廠的書刊印刷產品,按非法出版印刷活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查處。
第二十條新聞出版署印刷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書刊印刷產品質量監督檢測站對書刊印刷廠、書店等單位進行質量抽檢時,有關單位要積極配合,予以支持,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質量抽檢。
第二十一條新聞出版署印刷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書刊印刷產品質量監督檢測站是有權威的檢測機構,在執行質量監督檢測時要堅持公正性、科學性和“質量第一”的原則,若其工作人員和檢測人員濫用職權、循私舞弊、偽造檢測結果的,或玩忽職守、延誤檢測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優質書刊產品分為部級優質產品(以下簡稱部優產品)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優質產品(以下簡稱省優產品)。
第二十三條省優產品的產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書刊印刷產品質量監督檢測站進行檢測,提供檢測數據,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組織專家進行認定。
第二十四條部優產品從省優產品中產生。需要作部優產品認定的省優產品,須先送新聞出版署印刷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進行檢測(部隊系統送至全軍印協上報軍隊質量監督檢測中心進行檢測),提供檢測數據,再由新聞出版署組織專家進行認定。
第二十五條部級企業和部級定點企業每年應有一種以上部優產品,省級定點企業每年應有一種以上省優產品。對未完成優質品指標的,要限期整改,連續兩年未完成優質品指標的,由新聞出版署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取消相應的定點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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